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主任:
根据《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和《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三职高)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经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班级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动员。
2、按文件精神中的申请条件认真组织班级评审。
3、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必需含有本人户籍状况的页面)复印件一张,国家助学金名额按班级学生数的15%评审,并提供困难证明材料。
4、建档立卡学生名额包括在15%内。
5、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户籍学生(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临泉、阜南、颖上、寿县、霍邱、金寨、利辛)不含在15%名额内。
6、3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资助办公室。
7、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
8、学校将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报送上级教育部门,录入资助系统。
2019年2月27日
说明: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获批的优先条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享受城镇和农村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二级以上贫困证明)
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业户籍学生)以及我省70个县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认定。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提供的材料:
1.《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件;
3.贫困证明材料(档建立卡,贫困县不需要,低保、残疾等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开具的各种证明均需原件)。
4.2017级和2018级未办银行资助卡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原标题:2019年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