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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9年06月21日11:28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1087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学校网址:www.***.cn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经教育部备案,2019年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3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工程管理

2年

管理学

15

中文写作

面试

法学

2年

法学

15

中文写作

面试

注: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第一学位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二、报名条件

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或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证书报名,须提供学信网的国民教育系列认证报告);

3、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

工程管理专业: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主教楼1814室(电话:0551-63828126)

法学专业: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主教楼1709室(电话:0551-63828238)

3、报名方式:采用面报方式。

4、报名应交验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在职人员的报名表须经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届生须由在读高校教务管理部门或所在院系签字盖章。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示由校方出具的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证明,录取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入学后,如发现未获得两证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④体格检查表。考生应按照户籍所在省份关于2019年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体格检查表须提供原件,体检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

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基础素质测试(中文写作,100分)、综合能力测试(面试,100分)。

考试大纲详见《安徽建筑大学2019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大纲》。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7月6日上午8:30-10:30

基础素质测试

7月6日上午11:00-13:00

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地点: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考试前一天凭本人身份证到安徽建筑大学招生办公室(实验综合楼1712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考试成绩与复核

学校将于7月中旬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招生信息网(www.***.cn/zsw)查看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后5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至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292号)实验综合楼1712室申请查分。查分内容参照高考分数复查。

六、录取

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等要求,分专业划定总分和单科低控制线,在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线的合格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7月 30日前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审核备案手续,8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入学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因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收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学费标准与本科生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工程管理专业暂定每人每年学费3900元,法学专业暂定每人每年学费3500元。如有变化,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八、证书颁发

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九、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2019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

2.安徽建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体检表

 

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件1 安徽建筑大学2019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附件2 安徽建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体检表.docx



原标题: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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