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试行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候选人面试工作小组,负责我院的推荐工作。
推免遴选领导小组
组 长:洪功翔
成 员:黄国才 刘 芳章铁生 方大春 张 虎 谢有芝
秘 书:方 菲 张星联
二、申请选拔对象
2019年9月1日前毕业的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院全日制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遴选条件
(一)基本学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本科期间一贯表现良好,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综合素质较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勤奋学习,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国家大学生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通过国家级要求的优先。设计学科艺术类此项不作硬性要求)。
5、以专业为单位,已完成在本科前三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名列专业排名前25%,且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中,由高到低进行推荐。
(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
1、在满足(一)基本学业中的1、2、3、4条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其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记录:
(1)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或单项竞赛中获奖(团队取前3名)(以创新教育学院认定的竞赛项目为准,下同);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之规定,如有符合以上条款并达到学校免推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列入免推名单上报。
(3)获得过省级以上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
(4)在三类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第1作者);
(5)获得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
(6)在国家级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得奖牌的(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下同);
(7)获得艺术类国家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
2、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同时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单科性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际级奖励(团队取前3名)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者,其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35%,且无不及格记录(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
3、对于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同时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省级以上奖励者,且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0%,且无不及格记录(申请书须附相关材料)。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一)基本学业条件中的1、2、3、4条,同时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在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中获得过国家级一等及以上奖励(团队取前2名)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可直接参加综合面试。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条件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的在已完成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可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5%,且无不及格记录。具体遴选办法由团委牵头另行通知。
四、遴选工作程序
1、推荐阶段
2019年我院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 |||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推荐阶段 | 9月7日-10日 | 网页公布学院遴选办法以及学院的具体实施操作办法和流程、接收章程、推免专业目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 |
9月10-12日 | 组织学院学生申请 | ||
9月13日-15日 | 学院组织遴选工作,各专业按300%比例进行面试,确定遴选名单。同时教务处、创新教育学院、团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分按要求完成对成绩、项目审核和团队排名等情况。 |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的学生的相关材料需要公示3天 | |
9月15日 | 学院网页公示遴选名单(替补名单需注明“替补”),并报研究生院 | 公示期10日 | |
9月15-16日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 ||
9月16日 | 研究生院公示推免遴选名单 | 公示期10日 | |
9月23-24日 | 研招办上传推免遴选名单至推免服务系统,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 ||
9月25日 | 推免生名单上报功能关闭 | ||
9月27日 | 国家研究生招生网推荐办法、章程/专业目录、名单审核功能关闭 |
注:
(1)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的3倍数确定候选人数。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专业名次、本科阶段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及全国英语四、六级成绩、发表论文和科技获奖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2)在推荐遴选候选人时,若有申请候选人满足“三、(二)创新特长评定条件”但仅有1门重学或补考课程(必须是无作弊和违纪,以第一次考试成绩统计)的,经学院遴选小组审核考察该生的科研和专业能力(必须有提前进入相关学院老师科研课题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报本校的),并报学校推免生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该生可列入候选人选拔名单并公示。
(3)创新特长奖励加分规则和注意事项如下:
1)创新特长奖励分为竞赛类、知识产权类、论文类和其它荣誉类等共四类,各类奖励加分如下:
?竞赛类
(ⅰ)学生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竞赛(不含“挑战杯”)或某单项奖励积分表
获奖等级 | 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以上1项 | 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或某单项一等奖1项 | 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 | 获得省级创新创业竞赛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 | |
项目类别及分值 | A | 6 | 4 | 3 | 2 |
| 5 | 3 | 2 | 1 | |
C | 3 | 2 | 1 | 0.5 |
(ⅱ)学生获“挑战杯”竞赛奖励积分表
获奖等级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特等奖及以上者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一等奖者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二等奖者 | 获得挑战杯省级竞赛三等奖者 | |
排名得分情况 | 排名1 | 6 | 5 | 4 | 3 |
排名2 | 5.4 | 4.5 | 3.6 | 2.7 | |
排名3 | 4.8 | 4 | 3.2 | 2.4 | |
排名4 | 4.2 | 3.5 | 2.8 | 2.1 | |
排名5 | 3.6 | 3 | 2.4 | 1.8 | |
排名6 | 3 | 2.5 | 2 | 1.5 |
(ⅲ)学生获得其它竞赛或创新项目奖励积分表:
类别项目 | 分值 |
获得文艺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1项 | 6 |
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前3名1项 | |
获得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 | 4 |
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4名1项 | |
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5名1项 | 3 |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一主持人并至少完成中期检查 | |
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6名1项 | 2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一主持人并至少完成中期检查 |
注:
Ⅰ、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类别按照安徽工业大学《关于试行科技(体育)竞赛项目奖励分类方案的通知》(安工大[2013]20号)文第一条要求执行。互联网+大赛按照A类项目积分;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按照 类项目积分。国际学科竞赛的等级和项目队员排序由创新教育学院组织专家组会议评定。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s、亚太地区机器人电视大赛(Robocon)按照 类项目积分;
Ⅱ、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未经过选拔环节,直接参加各级比赛的,按照“降级提类”办法积分。如全国性C类比赛,未经省级选拔环节直接参赛并获得一等奖,按照省级 类一等奖标准给予积分;
Ⅲ、团队参赛(不含“挑战杯”)只按前3名计算,积分为:排名1的按等级100%积分计算,排名2的按等级80%积分计算,排名3的按等级50%积分计算。对于对体育类竞赛团体赛所有参赛队员按照对应等级分值同样记分;
Ⅳ、挑战杯和其它创新创业竞赛团队排名分别由团委和创新教育学院提出认定办法,并组织认定。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真实性由创新教育学院负责审定。
?知识产权类
种类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软件著作权 | 外观设计 |
积分 | 6 | 2 | 0.5 | 0.5 |
?论文类
论文级别及要求 | 分值 |
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 6 |
以第一作者在二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表学术论文1篇 | 4 |
以第一作者在三类(按我校分类认定)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 2 |
④其它荣誉类
名称及要求 | 分值 |
见义勇为,弘扬正义行为(以省级媒体公开报道材料为准) | 6 |
全国优秀标兵 | 4 |
省级优秀标兵 | 2 |
取得我校“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暑期夏令营活动”优秀营员者且同时具有多名(至少2名以上)硕士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推荐(附有推荐人亲笔签名的推荐材料)并报我校的学生 |
2)同一类奖励只记高级别奖励积分1项(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高的一篇),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
3)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所涉及的成绩均以安工大为第一归口单位且在读期间获得;
?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竞赛类除外);
④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4)候选人综合面试考核
我院按照推免生面试选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时间节点的要求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具体面试选拔办法(根据学科专业等情况制定并公布)分专业或按一级学科组织实施综合面试工作,对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做出评判。面试环节应考虑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所获得的成绩情况。对创新特长加分部分应有面试评审环节。
为加强面试工作的管理,面试现场需设置录音或录像设备,记录面试过程,秘书对面试情况进行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材料需当场上交面试秘书整理,并经组长确认签字后交学院,由学院负责保存备查。
(5)拟定推免生的确定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候选人学业基本情况、创新特长情况以及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综合面试情况等遴选确定本学院的拟定推免生名单(与学校分配名额等同),并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学习成绩以教务处统一审核的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第一次考试且无不及格成绩平均学分绩算法为准)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0% +综合面试成绩×30%+创新特长加分(创新特长加分高限制8分以内)
2、接收阶段
接收阶段 | 9月28日-30日 |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 | |
9月30日 |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建2小时内)接收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 | ||
10月9-13日 | 学院组织获外校推荐资格并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复试,给复试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建议2小时内)接收学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 | 本校推免考生,遴选过程已复试,学院可在学生接受复试通知后直接发送拟录取通知 | |
10月13日 | 学院公示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同时报研究生院 | 公示期10日 | |
10月13-14日 | 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 | ||
10月15日 | 校园网主页、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 公示期10日 | |
9月25日 | 研究生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校按国家下达的指标遴选出的2019年推免生信息上传至全国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 ||
10月25日 | 推免生填报、学校接收功能关闭 | ||
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 11月1日-3日 |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推免服务系统,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 |
11月7日 | 推免生拟录取库上报功能关闭 | ||
11月14日 | 推免拟录取库审核功能关闭 | ||
11月下旬 | 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 |
五、推免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1、考生要认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谨慎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3个)。
六、推免生资格的取消
对已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申请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3、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七、其他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申报并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为升学,学校原则上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当年必须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除外)。
2、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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