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工作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备注 | 9月28-30日 |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 | 考生 | 按时! | 9月30日 |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建议2小时)内接受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 | 研究生秘书 |
| 10月9-13日 | 学校组织复试,学院发出拟录取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建议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 研究生秘书 |
| 10月13日 | 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报研究生院 | 研究生秘书 |
| 10月13-14日 | 学院推免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 | 院领导小组 研究生秘书 |
| 10月15日 | 校园网主页、研究生网站主页公示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院 |
| 10月25日 | 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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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 | 推免生录取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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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年可获得新生奖励2万元、学业奖1万元;正常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他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次)、校长奖学金、各类单项奖等见相关文件;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
4.我院确定接受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6.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