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711宪法学
一、考核目标
本科目考试着重考核考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宪法思维的基本方法、中国及全球主要国家的宪法制度,要求考生对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掌握,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宪法学理论知识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宪法问题。
二、知识要点和基本要求
(一)宪法基本理论
1.宪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
掌握宪法的释义、本质、分类;掌握宪法的产生和演变,以及发展趋势。
2.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渊源与成文宪法的结构
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宪法的渊源;掌握成文宪法的结构。
3.宪法的制定、宪法规范、宪法关系
掌握宪法制定的特殊性;掌握宪法规范的概念与逻辑结构;掌握宪法关系的概念与内容。
4.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掌握各概念的内涵。
5.宪法与宪政(宪治)
理解宪政通说;理解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能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治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现象。
(二)宪法基本制度
1.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国家机构
掌握我国宪法学理论关于国家性质的通说;掌握政权组织形式理论和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掌握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和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掌握我国的国家机构。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本理论;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掌握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掌握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关系的基本理论;掌握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
(三)宪法的实施
1.宪法实施概说
掌握宪法实施的条件、过程、保障体系;能分析中国宪法实施的现状。
2.宪法实施的内容
掌握宪法解释的机关、原则、方法、程序;掌握宪法修改的限制、方式、程序;掌握违宪审查制度的主要模式;能正确分析中国特色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现状。
三、考试基本题型
1.名词解释 要求能以归纳、描述、定义等方法诠释宪法学基本概念(30分)
2.简答题 要求能简要且全面回答较具规范答案的宪法学基本问题(60分)
3.论述题 要求能较充分地论述存在争议观点的宪法学重要问题,或能较熟练地运用宪法学理论知识分析现实世界中与宪法有关的社会现象(60分)
原标题:2019年安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