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2019级“专转本”新生报到入学须知
亲爱的“专转本”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考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为方便你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注意事项。
“专转本”新生需持本科《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以书面申请提交教务部;因病请假者应附医院证明,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一、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2019年8月31日上午8:00-下午15:00
2.报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二、报到时需带材料
1.学籍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1)档案:新生需自带专科就读学校的学籍档案(密封完好),于报到时交至各二级学院;若专科就读学校统一寄送新生档案的,请告知专科就读学校务必于新生开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以EMS的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快递)寄送至我校学务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团员:须自带团员证或由原单位密封的团组织关系(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分团委。
(3)党员:党组织关系需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转入,地址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学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并在报到后一周内亲自到校党委组织部确认党组织关系是否接收;自带由原学校密封党员材料的,请一并交到校党委组织部。
注: 学院系学生报到学院。
2.户口迁移证:从9月1日起,转到南京市江宁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新生迁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集体户口要求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2003]4号文件规定:“从2003年开始,凡考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本省或外省籍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凡南京市以外新生入学,需迁入户口的,其户口迁移证中的各项内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血型、身高、籍贯、出生地、原住址(其中籍贯、出生地要填写到市、县一级)必须填写清楚。填写时不得出现差错、涂改,并应加盖“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相一致。
(4)凡需要在校办理入户手续的新生,按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开学后由学校保卫处通知相关学院统一收取相关材料。
(5)户籍迁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集体户口后,需要办理身份证的新生,请携带自己的学生证和旧身份证自行至江宁区市民中心三楼办理。
3.新生行李托运接收:新生报到时将行李通过邮局(EMS\邮政经济快递\邮政包裹)托运至学校,新生到校后统一到学校图书馆提取行李。
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材料接收:新生入学前需如实填写该表。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后,必须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否则无效。开学后由各学院统一收取。
5.宿舍安排:新生入学时到所在学院领取入住手续单,办理入住手续。入学前需认真阅读并了解《学生公寓入住协议(含副本)》(附表3)、《学生用电责任书》(附表4)中的内容。
6.住宿标准:每4人一间,含卫生间,学生床标准:200cm(长)×90cm(宽)。
三、学杂费收取项目及标准
详见附件1: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9级“专转本”新生交费办法
四、其它相关注意事项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暂缓注册手续,学校保留一年学籍,且须到教务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第二年报到时仍不能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退学。
2.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全额交纳学费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可申请“学费缓交”。办理缓交手续时,学生须至少首付学费的50%并交清住宿费、书本费(即艺术类学生至少首付10000元,普通类学生至少首付8000元),另外与学校签订半年内还款保证书,保证在该学期内交清。
3.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于入学前在当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4.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9]145号)的精神,已将我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学生入学后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筹资标准为每年75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600元,个人缴纳150元。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在开学报到时按学制两年统一收取,总计300元。一个保险期为一个学年,自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在一个保险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累计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为每一位参保学生制作南京市民卡,该卡兼具医疗保险、市内交通和银行卡的功能。
5.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寓用品采购的有关规定要求,学校不再统一为新生购买床上用品。
五、乘车路线
1.乘火车到站者:乘地铁1号线南延线(中国药科大学方向)至终点站中国药科大学站下1号出口,换乘公交“828”至终点“南广学院”下即到。
2.乘长途汽车至南京汽车客运站(小红山客运站):出站后步行至地铁南京站乘地铁一号线南延线(中国药科大学方向)至终点站中国药科大学站下1号出口,换乘公交“828”至终点“南广学院”下即到。
3.乘飞机者:在机场,可乘出租车直达学校。乘地铁S1号线至“南京南站”,换乘地铁一号线南延线(中国药科大学方向)至终点站中国药科大学站下1号出口,换乘公交“828”至终点“南广学院”下即到。
4.自驾车者:到南京市江宁区,沿“天印大道”向南至“弘景大道”左转直行即到。
六、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招生办咨询电话:025-86179007
网上缴纳学费事宜:财务处86179993; 助学贷款及学费缓交事宜:学务部86179995;
邮寄行李及住宿事宜:总务部86179991; 户口迁移事宜:保卫处86179222;
请假、学籍档案事宜:教务部86179082; 纸质档案事宜:就业指导中心86179091。
附件1:《2019级“专转本”新生交费办法》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学生公寓入住协议》(含副本)
附件4:《学生用电责任书》
附件5:《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郑策告知》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11172 学校网址:www.***.cn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
二○一九年五月
附件1
2019级“专转本”新生交费办法
为了便于快速办理报到手续,我校采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缴费方式缴纳学费,通过任何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借记卡在网上银行进行自主交纳学费(无手续费)。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官网www.***.cn 《学费网上支付须知》,学杂费项目、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费:
1.艺术类:编导(电视编导)、动画、数字媒体艺术3个专业18000元/学年;
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3个专业16500元/学年;
2.人文社科类: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英语5个专业14000元/学年;
3.理工科类: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15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1500元/学年。
三.代收代缴费用:体检费:86元、大学生医保:300元(150元/学年,两年300元),书本费开学后自购;代收校园卡充值:100元(无工本费),校园卡用于校内用餐、洗浴等消费(洗浴需转存),还可用于图书借阅及电费、英语、计算机考试费用缴纳。
2019-2020学年学杂费明细表
类别 |
学费 |
住宿费 |
体检费 |
大学生医保 |
代收校园卡充值 |
合计 |
艺术类 |
16500 |
1500 |
86 |
300 |
100 |
18486 |
18000 |
1500 |
86 |
300 |
100 |
19986 |
|
人文社科类 |
14000 |
1500 |
86 |
300 |
100 |
15986 |
理工科类 |
15000 |
1500 |
86 |
300 |
100 |
16986 |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 7月20日-8月25日。请各位同学按规定时间缴费,以便学校定制校园卡等相关证件。
2.请报到时带身份证原件。
3.学校为方便同学自助充值办理的银行卡随校园卡一起发放,请同学妥善保管。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财务处
二○一九年五月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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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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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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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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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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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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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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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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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口 |
□城镇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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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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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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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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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子女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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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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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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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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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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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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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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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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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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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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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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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
学生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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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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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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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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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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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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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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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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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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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
附件3
学生公寓入住协议
为建设文明校园,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住宿安全,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秩序良好、卫生清洁、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学生之家”,优化育人环境,总务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与在校住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 通过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按时交纳规定的住宿费后,方可在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公寓内住宿并享有以下权利:
1.在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寒、暑假除外);
2.有权使用学生公寓提供的学生公寓内配置的设施;
3.享受学生公寓按照服务规范为学生提供的服务;
4.有权对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正常渠道要求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5.有权对学生公寓内扰乱学生生活秩序、违反学生公寓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制止。
二. 为使乙方权利得到充分保证,维护正常的学生公寓生活秩序,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保证认真阅读,了解并严格遵守有关学生公寓的管理规定,见附件有关《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手册》中有关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做到无夜不归宿、不晚归、不违章用电器、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不打麻将、不私自留宿、不乱张贴、不损坏公物、不拒绝管理;
3.服从学校和公寓管理部门进行的公寓安排和管理;
4.保证室内和个人床位的整齐、干净;
5.爱护公寓的一切公共设施、设备,人为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6.如违反上述规定,愿意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的限期整改,严重违纪者将通报学校,并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随录取通知书发出由学生家长保存,另一份经学生签字后由总务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保存。
总务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学生签字:
学 号: 舍号: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公寓入住协议副本
第一条 符合签订协议的对象:凡是被我校录取并在读的学生。凡需要在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公寓入住的学生,都必须向总务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住宿申请,通过公寓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证后方可办理住宿事宜。
第二条 生活要求及生活用品: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公寓的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不再统一购买。
第三条 学生寝室安排原则:甲方根据乙方入学时的缴费收据,安排房间及床位。一般同年级、同学院、同专业安排在一起,安排不开时,要打破学院和班级界限合寝。安排房间时不照顾楼层与阴阳面,房间与床位一律随机分配,床位安排好后不准住宿人自己变更,如果学校公寓布局需要变动或房间要大修时要服从调配。
第四条 家具配用:乙方进入寝室后,要检修自己寝室内的家具情况、共用设施情况,如有损坏,应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并由甲方立即修复或调换。
第五条 水、电使用管理规定:
1.水费:学生公寓内用水暂时不收费,但学生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对有浪费用水现象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2.电费:学生公寓楼用电按表计量,每月每寝免费供给一定度数(按居住人数与房间情况而定)的用电,超出免费供电的由本寝室学生自行购电,室内公共用电平均分摊。收费按学校相关标准执行,采用预付费方式。
3.用电安全:除寝室内配备的照明设施以外,不准私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梳子、电饭煲、电热煲、电热锅、电水壶、电水瓶、电磁炉等电器。如违反使用或发现曾经使用的,除没收电器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私接、乱接电源窃电的,按《电力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规使用电器和乱接电源而引起火灾、火警的按《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寝室卫生:学生寝室内的卫生由学生负责清扫,每天轮流值日,学校将把寝室卫生状况的好坏作为学生在校评奖、奖优、德育考评和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非寒暑假学生不经有关方面允许(辅导员)不得擅自到本人寝室以外的地方居住,出外活动或实习期间不在寝室居住的须报学院辅导员或书记同意,否则由此而引发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第七条 乙方在公寓范围内的行为规范: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寝室文化环境,确保学生公寓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秩序,乙方入住宿舍后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和公寓内的各项制度,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
1.出入公寓要求:出入公寓必须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学生证,新生入楼持录取通知书),不允许在公寓内留宿自己寝室以外的人员。公寓内贵重物品出入楼,必须在《贵重物品进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学生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点蜡烛。公寓早6:00开门,晚23:15关门,周末和法定假日期间24:00关门。有特殊情况早出晚归者,必须持有本学院开具的证明交至宿舍管理员处由宿舍管理员记录在案。
2.寝室安全:公寓配发给每人一套钥匙,自行保管,不准外借他人使用,禁止私自配钥匙或自行换锁,如果丢失速报管理人员重新配发并收缴成本费,室内无人时必须锁好门,不要将过多的现金或贵重物品存放在寝室,以免发生丢失(如出现丢失情况,由学生自己负责)。
3.公共卫生:要保持公寓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要经常保持走廊、楼道、水房和卫生间的清洁。不能将垃圾存放在寝室或扫到走廊,要将垃圾倒入指定地点的垃圾桶内。
4.防火安全:不准在公寓内使用规定以外的电器,不准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酒精炉、煤油炉、卡式炉)以及点蜡烛、焚烧废纸、燃放鞭炮、乱丢烟蒂等。如果乙方因违章造成后果,除负责经济赔偿外,还按学校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在公寓内的行为规范:
(1)禁止往走廊倒水和垃圾,禁止在走廊、楼道衣不蔽体或便溺,禁止向窗外倒水、扔垃圾和其他杂物。
(2)不准在公寓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打闹、拍球、踢球、跳舞,寝室内播放音响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3)不准在公寓内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除没收赌具外,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4)严禁在寝室内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殴,违者除交公安机关处理外,还将受到相应的校纪处分。
(5)入住公寓要讲究个人卫生,并要保持寝室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入住公寓;已入住的,应遵照医生诊断,到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治疗病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乙方具有教育、管理和服务责任。包括有权力和义务纠正各种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任何行为。
2.检查乙方寝室卫生、内务、安全及设施的完备情况。
3.负责公寓寝室内外硬件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4.对乙方在公寓内的违规言行,按学校及公寓的相关规定有申报和处理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诉讼权。
(二)乙方责任:
1.凡年满18周岁入住学生公寓的乙方,作为自然行为能力人,在公寓居住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能力负责。
2.在公寓内应讲文明、懂礼貌,自觉维护公寓内的公共秩序,要认真遵守公寓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务,同时,也要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
3.尊重公寓管理人员及学校教师的辛勤劳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阻碍公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学生必须配合学校共同维护公寓社区内的公共秩序,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或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4
学生用电责任书
为保障广大学生用电安全,响应国家节能号召,现根据我校学生公寓内电器配置及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用电责任书:
甲方: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总务部(代表学校)
乙方:学 - 单元- 室
甲方责任: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位学生每年用电量为320千瓦时,每年按十个月计算,即每月每人32千瓦时,总务部在每月10日左右输入各用电帐户。具体为:每人每月均摊2.25千瓦时电量作为客厅、卫生间公用电量;小寝室每人每月29.75千瓦时,合计每人每月32千瓦时电量。超出部分学校按江宁区民用电费标准0.528元/千瓦时收取,以寝室为单位集体购电。
2.学校为保障用电安全,用电容量做以下限制,客厅及卫生间容量为360W;单间寝室容量(均按四人标准考虑):空调开启季节容量为2600W,空调关闭季节容量为1500W。
3.用户根据用电情况在各公寓入口处一卡通圈存机上查询电费使用情况,及时购买电量。
4.学校鼓励节约用电,对未超出标准用电寝室者,剩余电量划入下月使用。
5.学校保证公寓正常供电,保证正常维修。遇有需检修、停电等特殊情况,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乙方责任: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正常使用电器,禁止私自安装、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
2.做到人走灯灭,节约用电,爱护公共用电设施,主要用电安全。
3.各大寝室自行设立用电监管员,具体名单交到宿管,职责为监督本寝室人员正常用电,适时查询本寝室用电剩余量,协调超出部分电费按时缴纳。
4.禁止私拉、接电线,如有违反,在未查清责任人之前,由本寝室负责承担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查清之后,由责任人负责并接受相关纪律处分。
甲方签章: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总务部 乙方签字:学 - 单元- 室
注: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成员:1. 5. 9.
2)以上内容解释权在总务部; 2. 6. 10.
3)本协议书自 年 月 日后开始生效。 3. 7. 11.
4. 8. 12.
附件5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
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郑策告知
一、按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入学、经学院复查合格的学生取得学籍。
二、自2007年始,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
三、普通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指定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学生可进入网站查询本人学籍注册情况。省、校两级网站中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四、国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入学时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注册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提供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经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未经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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