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报到。以上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新生入学时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年龄必须与入学通知书、身份证所用姓名(不准用同音字)、年龄相符,不得出现任何涂改,否则退回重办。
(二)请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在开学时自行带到学校。
(三)新生入学时,须交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十张,用于办理有关证件。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须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开至山东政法学院组织部;团员凭团员证到校后转接团组织关系(团员证丢失者凭团员档案转接团关系)。
学校组织部电话:0531-8859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