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
2019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于9月4日(周三)8:30—16:30到所在学院报到。请不要提前报到。新生申请在校住宿的需预存住宿费,具体见下文第四条。
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请假。未请假(含请假未获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学院辅导员联系方式(9月1日后请点击本项查看)。
二.报到时要交的材料和费用
1.(1)硕士研究生:①本科毕业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②专科毕业请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③在国外获得学历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研究生:①请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②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外语等级证书(外国语学院除外)。
硕士研究生外语实行分级授课: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7月5日前登录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帐号为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课业”中的“等级考试成绩申报”一栏如实填写外语等级(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即成绩≥425分、专业英语八级、日语等级测试考试者须填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无须填报。成绩暂无法查询的可待成绩公布后9月3日前再次填报。报到时须出示相应外语等级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丢失者需提交官网成绩查询页面打印版),各培养单位报到结束,辅导员应将复印件及外语等级通过者汇总信息送至培养办公室(文科1号楼610室),学校将以此为依据进行《研究生公共英语》分班。
外语免修条件: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语种为日语)若通过日语N2及以上等级,可申请免修公共日语课程。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专业八级可申请对应公共外语课程免修。俄语课程无免修。报到时提交复印件须注明“申请免修”。
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吕老师,电话0411- 82159196。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4.报到所需费用约600元。包括上学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入学体检费。提请注意:曾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只有确认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保险管理,且医保卡内余额为零,才能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
按照大连市规定(大人社发[2017]208号),自2017年9月1日起,缴纳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80元。另外:已参加新农合医保的研究生不再参与大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5.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 (1)省内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所去单位应选择所去学院党组织,如“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2)省外考生应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的同时,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所去单位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学院”。(3)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如不在我校参加组织生活,可不转组织关系。(4)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网上办理、纸质版)一般有效期为90天,我校办理党关系时间为9月中下旬,请考生掌握好办理时间。
团员组织关系: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个人登录系统提出申请即可。团员档案材料须装入学籍档案或密封后由本人于开学后周内提交给二级学院团委。
6.个人档案:请新生按我办先前发的“调档函”要求自提档案,入学时交到报到处。新生要妥善保管本人档案,不得损坏封条,如档案袋未密封或有破损,我校拒收。另外,档案不到校者,不能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亦不能参评部分类别的奖学金。为防止新生档案在邮寄和交接过程中丢失,我校不接收邮寄档案,如新生所在单位坚持不允许自带档案,请通知其一定要以“机要”方式寄到我校。地址:邮编:116029,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吕晨曦老师收,联系电话 0411-82159786。
7.户口: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我校2019级全日制招生入学的学生可自愿落户到我校学生集体户口。
(1)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①省外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②省内生源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含户籍地址的页)和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写明父母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2)注意事项:①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户口迁移材料的,视为本人放弃落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受理学生跨年度落户审批。②未进行人像信息采集者,公安机关将不予落户。③《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划重点:西山湖校区迁移地址也是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④当年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户口已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即可。⑤入学后已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学生毕业时,根据就业派遣情况,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户口迁移证》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办理,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审批落户手续。①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齐全,准确、清楚。②籍贯、出生地两项应具体到市(县)(直辖市到区),不可只写到“某省”。③婚姻状况必须写明(如“未婚”或“已婚”),如“已婚”者请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落户流程及办理时间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由保卫处统一下发通知进行办理,公安机关不受理个人申请。
(5)我校严格按照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管理学生集体户口,对户籍管理政策的解释根据时行政策规定执行,望周知。
三.关于学费、宿费的缴付办法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
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1.银行代收学费、住宿费的程序是:学生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存款;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费、住宿费数额标准划款,并向学校提供划款结果;学校根据划款结果向学生提供缴费收据(收据由各学院辅导员统一领取后发放),并办理学生的注册、报到、住宿等手续。
2.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在当地任意建设银行营业柜台或智能柜员机修改银行卡密码;请在报到后,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辽宁师范大学主校区门口建设银行进行银行卡激活。
3.信封上有考生编号(学号)、姓名,新生接到银行卡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核对一致后,硕士研究生请于7月9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金额存到银行卡中,学校将于7月9日统一委托银行划款;博士研究生请于7月30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金额存到银行卡中,学校将于7月30日统一委托银行划款;核对不一致,请不要存款,要在报到当日持卡和录取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核实。卡内至少多存1元钱,作为卡内余额,否则无法划转学费、住宿费。
4.新生可通过银行柜台、ATM机或开学后到各自学院查询缴费情况。
5.关于助学贷款。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定:请研究生自行联系生源地研究生资助主管部门(例如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报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后持贷款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找吕老师签字,盖研究生院公章。研究生院只能负责学生身份审核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还请自行查阅相关网站。
准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按规定时间先缴纳学费和宿费,待助学贷款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及时将多余的钱退还到学生银行卡中。贷款事宜可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吕老师咨询,电话:0411-82159786。
6.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学费、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身份证和新银行卡到北院后勤楼(一楼一卡通服务大厅或二楼213室计财处报销大厅),通过财务自助服务终端机自行更换新卡号。
7.研究生学费和宿费均按年度交,学费标准见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2019级研究生学费标准》,宿费标准见下文第19条。
8.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0411-82159381;建设银行:0411-88067875。
四.关于住宿
1.全日制新生申请宿舍步骤:(1)硕士研究生需要7月9日前,将第一年住宿费1200元存入我校发的建设银行卡(建议贷款生预存住宿费以免影响住宿分配)。博士研究生需要7月30日前将第一年住宿费1200元存入我校发的建设银行卡(建议贷款生预存住宿费以免影响住宿分配)。只有预存宿费并划款交费成功的新生我校给予安排住宿。(2)9月2日,请新生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床位安排。被褥及生活用品自备。新生好多带一个缛子,以免不适。因宿舍床位有限,博士研究生为三人间,硕士研究生为四人间。新生持本人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到相应宿舍门卫办理入住手续。全日制新生如不在校住宿,新生报到时须提交《走读申请表》(见附件2)。
2. 没有预定宿舍的(没有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银行卡交宿费的),如开学后想在校内宿舍住,8月23日后可与以下负责老师联系:黄河路校区请与张鑫老师(电话0411-85827430)、西山湖校区请与齐野老师(电话0411-85992052,)联系。如有空床位,我们会尽力安排,但不一定能全部满足需求。
五.关于奖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奖励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少量勤工助学岗位和一系列针对贫困生的资助办法。开学时,辅导员会向新生介绍相关情况。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设两个等级:1万元、0.2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推荐免试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本科学习成绩排在本年级专业前10%的校内(或其它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限定在录取初试成绩专业排名前60%,各层级奖项不兼得。根据上述规定,请符合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非辽师应届本科生到所在高校教务处或相当部门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具体见附件3《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证明》(辽师应届本科生无需提供此证明)。申请二等学业奖的研究生无需准备其他材料。
六.持“录取通知书”可购半价火车票
新生报到时,我校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到校。
七.关于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
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研究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见研究生院网http://master.***.cn),并在入学后严格遵守。
特别提醒:1、严禁在宿舍存放或使用电炉子、煤油炉、卡式炉、酒精炉等炉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我校研究生宿舍为无烟宿舍,希望有吸烟习惯的研究生戒烟,在宿舍吸烟将受到相应处理。
八.硕士研究生上传电子照片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需上传电子证件照,以便办理“校园一卡通”,请新生认真阅读我校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
https://nic.***.cn/webroot/nic/tzgg/20190612/45936.html 请特别注意:因制卡时间较长,新生上传照片时间为7月10日前。
卡务中心电话:0411-82156565
九.9月1日,请新生再次浏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并关注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liaoshiyanjiusheng)及时查看《报到须知》或其它临时通知。
附件:1.学费标准
2. 走读申请表
3.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证明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 6月21日
附件1:
2019级研究生学费标准
培养类型 |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学制 |
全日制学术型 硕士 |
学科、专业 |
8000 |
3年 |
全日制专业型 硕士 |
055200新闻与传播 |
拟13000 |
2年 |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
10000 |
3年 |
|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
10000 |
2年 |
|
0451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
9000 |
2年 |
|
045400 应用心理硕士 |
15000 |
2年 |
|
125400旅游管理硕士 |
20000 |
2年 |
|
135107美术领域艺术硕士 |
15000 |
3年 |
|
135105领域艺术硕士 |
13000 |
3年 |
|
0551翻译硕士(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等6个专业) |
15000 |
2年 |
|
0452体育硕士(含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3个专业领域) |
13000 |
2年 |
|
065100文物与博物馆 |
12000 |
2年 |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16000 |
2年 |
|
博士 |
各学科、专业 |
10000 |
3或4年 |
注:标黄色部分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示为准,多退少补。
附件2:
辽宁师范大学走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为维护全校研究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加强校园管理,保证在校研究生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在校全日制学生实行在校内集体住宿制,研究生新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走读的,须从研究生院网下载并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走读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走读。
2.走读研究生从申请批准之日起至毕业,学校不再为其安排住宿床位。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回学校住宿的,应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表》,提出住宿申请。
3.研究生在走读期间因往返交通及住宿期间出现安全或其它问题,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4.走读研究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培养任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5.走读的研究生必须经常与所在学院辅导员保持联系,并主动汇报有关情况。
6.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9月1日
学号:
姓名: |
专业:
本人联系电话: |
导师:
|
|
申请走读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校外住宿详细地址: 外宿房主姓名及联系电话: 外宿房固定电话: 本人与外宿房主的关系(租赁、亲戚、自家): |
|||
家长意见: 我了解走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同意孩子走读。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学院意见: 同 意。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意见: 同 意。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本表由研究生学院和辅导员各备存一份至研究生毕业。研究生院负责人办公地点:文科楼612室,联系电话:82159786
附3:
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证明
姓名 |
|
研究生所在学院 |
|
||||
研究生学号 |
|
研究生专业 |
|
||||
本科毕业学校名称 |
|
本科毕业学校是否是博士授权单位 |
是
|
||||
本科学习成绩情况
|
|||||||
本科所在学院所学专业人数 |
|
本科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的 专业排名 |
|
排名百分位 (年级专业排名/年级专业人数*100) |
|
本科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公章:
2019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仅用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参评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下情况如申请需提供此证明:
1、2019年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应届生,即非函大、、、及生;
2、本科成绩年级专业排名百分比在前10%。
3、本科所在学校为博士授予权单位,即本科毕业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
4、本表在2020年3月中旬评学业奖时提交给辅导员,报到时无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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