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祝贺您录取为我院2019级新生,热忱欢迎您来我院学习!在您报到之前,请仔细阅读入学须知:
一、2019年9月6日至9月7日(请勿提前报到),新生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考生档案(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高中就读学校领取)来校报到。
地点:南昌市红角洲卧龙路269号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新生入学报到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车、船半票。
二、户口迁移:根据规定,新生入学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个人决定。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保卫处办理。
三、党团组织关系: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共青团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 中共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方法:纸质介绍信或者网上转接(二选一均可),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并经基层党委确认,经所在县级(县、市、区)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接收单位为“中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员会组织人事部”,转入目的地为“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关系材料自带,报到时交学院组织人事部。
四、收费情况:学院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费。
1.收费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年) | 备注 |
1 | 学费 | 5000 | 已交学费的学生,无需再交 |
2 | 住宿费:公寓楼 | 1000 | 四人间 |
3 | 教材费 | 500 | 多退少补 |
4 | 体检费 | 60 | (代收费,只有第一年收) |
5 | 保险费(三年) | 90 | 自愿投保,投保额每人每年30元 |
| 合计 | 6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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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贫困需要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7-8月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合作银行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办理助学贷款成功的学生将退还已交等额学费。
2.请将未交清的学杂费在9月1日之前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建设银行卡内,学院原则上不收现金。(内附建行卡使用说明)
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可自带生活用品(但要防止黑心棉进校园),也可来学院选购。
4.按国家学生军训管理有关规定,端正军纪军容,新生军训时需统一着装。军训服装费用在军训前按招标价统一购买。
五、接站时间:学院于9月6日至9月7日在南昌火车站、南昌西站(高铁站)、徐坊客运站、南昌长途汽车西站设立新生接待点迎接新生。详细安排见学院官网。
六、学院地址和乘车路线:可乘坐公交高铁一号线、225路、708路、512路、501路等公交车到“江西经管院”站下车即到。
七、新生到校报到途中尽量结伴而行,注意旅途安全,要妥善保管好随身的财物。
八、请各位新同学主动担当起为学院招生宣传的责任,积极推送学院招生宣传信息,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学院,报考学院。
九、“专升本”政策简介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普通专科三年级学生符合条件的有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资格。我院学生可自愿报考江西省内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如:东华理工大学、华东交通大学等院校。招生指标由省教育厅下达,学院推荐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成绩优良的学生。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院校,直接进入大学三年级就读,按本科院校标准缴费,享受普通本科生待遇,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此外,我院学生还可通过大专达本科,本科,完成本科学业。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的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该项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学生从毕业当年开始还款,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算第四年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形式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贷款人自付利息,自付利息起始时间为学生毕业当年九月一日起。学生须按等额本金的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9年全面启动,承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承办5市50个县(市、区)包括:赣州、南昌、宜春、抚州、新余市,并通过学生本人开通的支付宝直接转入学校账户;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承办6市50个县(市、区)包括: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市。申请流程具体为:
1、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取贷款申请表,开立银行账户。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次审查借款申请材料,包括本人和父母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困难证明、贷款申请表。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借款合同。
3、持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借款合同回执单前往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表格完善相关信息后,对其贷款进行网络回执确认,信息将反馈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根据收到的学校网络确认回执,将贷款申请汇总,交由经办银行进行网络终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贷款经由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至学生所在高校专用账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将通过学生注册的支付宝直接转入学生所在高校的专用账户,农信社贷款资金将直接打入该生的银行账户,学生在获得贷款金额后,自行到学校的财务处上缴学费。)
5、高校财务处对本学年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进行贷款到账情况确认,将多出部分退还。
十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申请贫困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的新生必须填写该表格,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开学报到后的一周内提交方有效,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可复印后再进行填写,填写后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复印一份与原件一同交至学生所在系部的带班辅导员或班主任留底存档。此表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可复印再填写。(附2019年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原标题:2019级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单招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