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户籍入户的通知
各系:
按照山东省公安厅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2019级新生省内、省外户籍迁移自愿的原则。请各系按照要求做好2019级新生户籍已迁出需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新生未迁户口的,不需要另行迁出户口),通知本系新生准备好下列材料:
1、省外新生: “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
2、省内新生: “户口簿本人内页”、“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
各系收齐后于9月30日前统一交到安全保卫处集体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办公电话:3196118 手机:
温馨提示:学生丢失身份证的,先到安全保卫处注册流动人口信息,注册后再去陵城派出所补办。
安全保卫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