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
2019 级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现将《杭州师范大学2019 级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
2019 年7 月9 日
杭州师范大学2019 级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支持优秀本科新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报范围、条件和奖额
(一)普通类新生申报条件
1. 浙江省
面向第一段录取的2019 级新生,入学后可分情形申报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1) 一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300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奖励30000 元;
(2) 二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400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奖励20000 元;
(3) 三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800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奖励10000 元;
(4) 优秀奖:高考成绩列本校录取的2019 级新生前1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给予相应奖励:第1 至3 名,
奖励6000 元;第4 至6 名,奖励4000 元;第7 至10 名,奖励
2000 元。如有同分者,按浙江省的高考位次号确定名次。
2. 其他省份
凡我校在河北、河南、甘肃、重庆、云南、江西、四川、
广西、安徽、贵州、山西、江苏、黑龙江等省份第一批次录取的2019 新生,高考总分名次号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4.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1.5%(含)的新生,奖励10000 元。
(二)艺体类新生优秀奖申报要求
1. 浙江籍美术类考生综合分位次号列全省排名前150 名,
奖励6000 元;列全省排名前 200 名,奖励 4000 元。
2. 浙江省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位次号列全省排名前10 名,奖
励8000 元;列全省排名前20 名,奖励5000 元。武术与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武英级运动员,奖励15000 元,一级武术运
动员,奖励10000 元。
3. 音乐类考生综合分成绩列所在省全省排名前30 名,奖励
6000 元;舞蹈类考生综合分成绩列所在省全省排名前10 名,奖
励6000 元。
第三条其他待遇
(一)同等条件下,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等,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推荐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参加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的校际交流;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图书借阅、资料查询方面享有与我校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第四条评定流程
(一)符合评定条件的2019 级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二)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新生的相关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获奖等级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计划财务处办理奖励手续。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后,由相关学院负责对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跟踪管理。
第五条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一)进校后经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不遵守校纪校规的;
(三)被取消入学资格者;
(四)若优秀新生在获奖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校纪校规,或学习不努力出现学业成绩等不良现象,将取消其以上待遇。
第六条发放方式
(一)奖学金实行一次性发放;
(二)满足多项条件者,按高额奖金发放;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WebInfo/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90710/_8249.doc
原标题:2019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