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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合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一学科硕士点复试通知

  2019年03月21日11:35  合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复试要求

(一)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硕士点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为招生指标的120%,线上人数小于招生指标时,按实际达线人数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科目。达线人数不足时,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调剂工作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结合本硕士点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2、具体政策

1)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调剂,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外语科目考的是英语一,可以调剂至本硕士点;

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到本硕士点,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4)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复试流程

(一)、报到及证书与材料审核

时间:324810分,地点合肥学院锦绣大道校区(始信路东,清潭路西,锦绣大道北)主教学楼(35号楼)2楼大厅(有工作人员引导)。可到达本校附近的公交车有64路、31路、235路、901路、18路。

需要提交供审核材料:

1)政审表,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一寸照片(蓝底免冠)2张;

3)相关证件及资料(均包含原件与复印件):

普通考生:需要提交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生)、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同时收取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二)、复试

时间:8:30

1、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入等待区,复试小组秘书安排抽签排序,考生要牢记本人的序号。

2、复试小组秘书叫号进入面试教室,前一名考生复试过程中,后一名考生准备,考生要根据叫号依次有序进入到复试教室。

3、进入面试教室的考生英文自我介绍,面试考官用英文与考生交流,共计5分钟;然后考生抽取专业英语能力考核题、专业能力考核题、综合素质考核题各3题,每类各任选1题作答,准备及解答时间一共不超过15分钟,导师提问5分钟。专业英语能力考核题是一段专业英语,用中文翻译后,向面试考官说出段落的中文意思,其余直接用中文说出自己的解答。

评分项目与分数分配见下表:

4.复试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复试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标准由体检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本硕士点体检安排在3月25日早上,体检时须空腹,具体事项将在复试现场公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天完成体检,可以向复试组申请,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日完成。

5.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

复试结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政审。

6.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9 3月24日

体检:2019年 3月25日

7.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无机化学(满分100分)、材料工程基础(满分100分)

加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下午2:00至5:00

加试地点:化工系党员活动室(生化楼34号楼北侧)

8.未考数学的考生加试

加试科目:数学(满分100分)

加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下午2:00至4:00

加试地点:化工系党员活动室(生化楼34号楼北侧)

三、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4*60%+复试成绩*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成绩排序。

(二)专业水平考核、综合水平考核、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低于满分的60%、外语水平考核缺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保密工作及其他事项

(一)复试试题、同等学力者加试试题、在使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按规定进行保管、保密。如发生泄密事件,责任人将负法律责任。

(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以备检查。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监督举报

复试录取期间,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本硕士点反应复试问题的接待电话:0551-62158439,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考生反应复试问题的接待电话:0551-6215804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551-62158025。

(二)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上级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附:2019级合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一学科硕士点复试通知复试名单.docx2019级合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一学科硕士点复试通知政审表.docx


原标题:2019级合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一学科硕士点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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