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是确保教学质量和提高管理效率的一套教务管理软件。此系统方便学生和老师可以从网络上方便地参与学院各项教学活动,如查询考试安排、查询考试成绩、网上选课、个人课表查询等。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一)系统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地址()或从学院主页(http://xingjian.***.cn/index.htm)的校园服务栏目-点击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系统登录口一(内网)或者系统登录口一(外网),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学号以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登录”。
(二)系统使用
进入系统后可进行网上选课、个人课表查询、考试查询、成绩查询、密码修改等相关操作。
(三)个人课表查询
注意事项:
学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学号,请初次登录后修改密码,以免被人恶意修改无法登陆。
(四)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指南
登录系统后,选择“选课-自主选课”分别进行体育选课和院选修课选课。
进入选课界面如无课程信息,点击查询按钮进行尝试。
选择相应的课程,点击选课按钮,即可选课成功。选课成功后该按钮变成退选按钮。点击退选按钮,跳
确认提示,点击确认后即可退选成功。
二、相关政策告知
(一)关于入学、注册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时,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学院的复查程序和办法,组织学生所属学部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报学籍管理部门取消学籍。
(二)关于修读年限
学生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八年,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时间记入学生的学习年限。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院保留其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其服役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三)关于课程考核、成绩记载
学院根据学生修读教学计划课程的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在学籍档案的学业成绩中予以标注。
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该课程必重修:
1.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的;
2.缺交作业达该门课程教学要求三分之一的;
3.该门课程有实验,缺实验时数超过实验总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实验报告超过应交报告的三分之一,或实验考核不及格的。
(四)关于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学生因病、创业、出国或其他个人原因申请休学或者学院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院批准,可以休学。准予休学的,休学期间予以保留学籍。
休学时间一般以学期为单位(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即将期满时,应提前准备并在学院靠近的学期开学注册期间申请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安排进入下一年级学习。
(五)关于学业预警、留级、退学
每学期学生学习课程有不及格的,学院均予以学业警示告诫。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年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的,作留级处理。
留级按学年度办理留级手续,按所编入的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退学处理:
1.在学院规定或允许的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学籍时间)未能完成学业的;
2.因课程考核不及格符合留级规定而不愿意留级的;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过学院规定的注册期限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审查不合格的;或经调查核实,确认舞弊造假相关材料骗取复学资格的;
4.学院指定医院或其它二级甲等以上资格医院证明,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或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7.学院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毕业、结业、肄业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其中成绩为零分的课程视同没有修完),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对于因退学等特殊原因没有完成学业中途终止学业的学生,学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发给肄业证书。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请您点击下载阅读全文
(七)关于学位
在学院规定的长学习年限内,具备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思想方面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水平方面
完成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各项要求,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取得本科毕业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完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其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在70.0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在及格以上;
(2)完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未达到70.0分,但不低于68.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成绩在及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为优秀的;
2)以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为第一发表单位(独著或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的;
3)以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为专利权人,该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的;
4)以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为第一发表单位,独立完成或第一完的作品或研究、设计成果获得厅局级三等奖以上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背学术诚信的。
对于已经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请您点击下载阅读全文
(八)关于转专业
1.学生一般应当在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违背本办法第2、3条规定的,可申请转专业:
(1)患病原因的,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就读的;
(2)休学创业后复学的;
(3)退役后复学的;
(4)拟转入专业有利于学生就业、创业需要,或确有专长的,转专业更能发挥专长的;
(5)确有特殊困难的;
(6)社会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学院对办学专业进行调整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国家招生文件或学院招生章程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教育部及区教育厅文件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申请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3)艺术、体育类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
(4)转校生申请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再次调整专业;
(5)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申请转专业的,在处分没有解除前,不予转专业。
4.申请转专业所需材料:
(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2)《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转专业补修课程通知书》一式二份;
(3)学生转专业后学习计划书一份;
(4)家长书面意见一份;
另附证明材料:
(1)患病原因的,需提供学院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原始病历一份;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提供退役、创业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确有专长的,拟转入专业有利于学生就业、创业需要的,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或专家证明一份;
(4)确有特殊困难的,提供足以说明情况材料一份。
5.学生转专业应在一年级申请办理,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规定如下:
(1)一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同年级相关专业继续学习,或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2)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所修学分未达到转入专业同期应修学分70%,原则上安排到下一年级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所修学分未达到转入专业同期应修学分80%,原则上安排到二年级相关专业重新学习。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请您点击下载阅读全文
教学科研部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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