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 元月4日 8:30-10:00 | 闭卷考试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元月4日 10:30-12:00 | 闭卷考试 |
大学英语1 | 元月4日 14:00-15:30 | 闭卷考试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元月4日 16:00-17:30 | 闭卷考试 |
二、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考试必须携带HB-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等)、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三、进入考场后,按照监考教师安排座位就坐,将本人学生证、身份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四、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五、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录,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七、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八、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