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城西宁的湟水河畔,坐落着一所底蕴深厚的高等学府。学校60余年弦歌不辍、薪火相传,勤育桃李、涵育文明,为青海基础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它就是成立于1956年的青海师范大学。一甲子峥嵘岁月,60余载辉煌荣光,今天的青海师范大学已经发展成为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教育和职业教育,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的教师教育、高原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被誉为“青海高原教师的摇篮”。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1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第一层次:(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要获奖者;(3)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万人计划”第一、二层次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外重要研究机构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学术负责人。
第二层次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要获奖者;(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第三层次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3)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国理论工作重点平台、重点智库以及国外重要研究机构的重要学术负责人。
第三层次: (1)省部级优秀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端智库担任技术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和长期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优秀拔尖人才;(3)专业为我校急需紧缺的国内外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以及优秀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4)我校事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优秀拔尖人才。
第四层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五层次:(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博士毕业生;(2)具有正高级职称和硕士学历学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急需人才。
1.第一层次人才。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第一层次的院士,直接引进的,给予350万元的经费支持。柔性引进的,给予250万元的经费支持。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第一层次的其他人员,直接引进的,给予250万元的经费支持。柔性引进的,给予150万元的经费支持。
2.第二层次人才。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第二层次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要获奖者,直接引进的,给予200万元的经费支持。柔性引进的,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第二层次的其他人员,直接引进的,给予150万元的经费支持。柔性引进的,给予80万元的经费支持。
3.第三层次人才。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第三层次的省部级优秀专家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直接引进的,给予60万元的经费支持。柔性引进的,给予30万元的经费支持。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第三层次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除享受青海省人才引进待遇外,学校给予10万元的经费支持。
4.第四层次人才。学校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科5万(以项目资金形式安排)。
5.第五层次人才。学校提供安家费32万元,工科、海外优秀博士及特殊急需博士增加3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以项目资金形式安排)。
6.业绩特别突出者,根据业绩情况和人才岗位需求协商待遇和工作任务。
7.具有博士学位的各类人才直接引进来校工作,高层次人才专项考核合格,每年享受在青高原补贴2万元,副高以下的博士享受校内三年副高工资待遇。
8.对服务每满三年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工作量满足学校考核要求,主持国家级科研或教学项目1项,同时主持省级科研或教学项目2项,理工科以第一作者在权威刊物发表6篇论文,文科以第一作者在权威刊物发表3篇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一部)、在核心发表3篇论文者给予6万元奖励。
9.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直接引进的第一和第二层次人才可直接纳入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管理序列,并优先向科技部推荐国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10.学校为引进博士提供一间住房,免费居住3年。
11.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直接引进的各类人才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学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12.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直接引进的人才,达到《青海师范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直聘教授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者可直接聘为教授。具有博士学位但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青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学校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
常年面向海内外引进以上专业高层次人才。
联 系 人:青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方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 0971-6307924;0971-5205060
传 真:0971-520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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