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12】376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及“爱心一日捐”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及“爱心一日捐”的评审、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在当地农村或城市街道属贫困户、社会救济户、城镇低保家庭、失业家庭等。
2、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孤儿。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努力,生活俭朴,关心集体。
(三)申报、审批程序
1、家庭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须如实填写《威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教学部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规定资助比例推报国家助学金资助初选对象。(小教部78名,商旅部24名,外基部17名)
3、学生处汇总情况,会同各教学部组织走访调查与核实,并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终确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4、对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办理中职专用银行卡。
5、将相关资料信息上报市主管部门审核。
(四)资助金额及发放
经威海市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批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发放,并通知学生及家长。发放时间按上级财政与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发放。
二、“爱心一日捐”
(一)资助对象
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及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资助学生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无铺张浪费现象。
2、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品德优良,学习刻苦。
3、热爱所学专业,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富有爱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助:
1、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思想品德操行等级不合格的。
2、铺张消费,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的。
3、中途退学的,需退回助学金,再办理退学手续。
(三)申报、审批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如实填写《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爱心一日捐资助金申请表》,班主任签字确认。
2、学生处、教学部安排专人进行家庭走访与调查核实。
3、按照学生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初步确定资助学生人选,报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
4、公示期结束后,学生处及财务科负责发放救助金。
(四)资助金额及发放
经学校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需特别给予补助的学生由学校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资助金额。
三、有关要求:
(一)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一定要弄清政策、吃透精神,按照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的要求把好事办好。
(二)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和正确理解受资助的权利,认识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
(三)工作要做细致,信息采集、上报、资金发放要准确无误。各班主任老师要组织做好各种信息资料、表格的填写、收集、汇总、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信息。学生处和各教学部要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收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调查,程序要规范、评审要客观公正。资助资金下拨后,财务科负责将助学金及时发到学生资助卡上。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