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助金(以下简称助学金)资格审核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审核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广师院〔2014〕450号)(附件一)文件精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自主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学校审定”流程申请、审核。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助学金
1.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
2.存在以下情况其中之一的:
(1)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
(2)有固定工资收入者。
(3)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参评资格的其他情况(可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广师院〔2017〕307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环节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提交至二级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由培养单位严格按要求审核。培养单位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三)、《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表》(附件四)(要求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表》表格格式要求填写,不得变动表格样式,其中学号和银行卡卡号两列均为数值格式,银行卡卡号须与《申请表》中填写中行卡号一致,否则将影响奖助学金发放),纸质版盖公章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处思政科(一教1409),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1.经学校审定后,终确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该名单将在研究生处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其构成为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活补助每年4000元(其中粤东西北定向培养学生国家助学金为每年6000元,生活补助每年8000元)。
三、有关要求
研究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精准扶贫帮困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好评审委员会的监管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时按质完成评审任务。
联系人:李秋 ,联系电话:38257203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9日
原标题:2019-2020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助金资格审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