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响应十九大“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号召,在国家艺术基金的引导带动下,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音乐考古人才培养》项目面向全国招生。
本项目由郑州大学主办、郑州大学音乐学院、郑州大学音乐考古研究院承办,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教授亲临授课。项目将紧紧围绕音乐考古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目标,夯实基础、拓展提高、结合实践、开阔眼界。旨在为中国音乐考古学界的队伍建设,为考古学界、文博学界以及高等教育事业等领域,培养一批在新时代背景下,具有专业素养与真才实学和创新精神的音乐考古专门人才。
一、培养单位:
主办单位:郑州大学
承办单位: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郑州大学音乐考古研究院
二、培养时间:
培养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9月15日。
分为四个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2018年6月25日--2018年7月22日,集中授课阶段。
第二阶段: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9日,集中调研考察阶段。
第三阶段:2018年7月30日--2018年9月8日,田野实践、论文撰写。
第四阶段: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5日,集中授课辅导、结业论文答辩、实践教学汇报阶段。
三、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
本项目主旨是培养一批适应当下考古事业发展的音乐考古专业人才,希望通过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培养,对一批严格选拔出来的音乐考古专职人员、高校教职人员,文博工作者,研究生与音乐考古爱好者等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培训,紧紧围绕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拓展等培养目标,对音乐考古工作发展有潜力、有才华的青年人才实施专业培训,为音乐考古事业的发展储备人才。
2、教学内容:
项目将开设的主干课程有:《中国音乐考古学》《商周音乐考古》《考古学通论》《西周乐悬制度研究》《古代乐器的鉴别与分析》《古乐器的复制与复原》《<考工记>钟磬研究》《出土乐器的测量与测音分析》《乐律学研究》《先秦史学》《汉唐史学》《音乐图像学》《中国古代乐器研究》《中国古乐器演奏研究与实践》等。
3、师资团队:
项目教学团队主要以聘请国内外音乐考古学、音乐史学、考古学、历史学、编钟铸造工艺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教授为主要教学核心力量;以特聘首席专家原中国艺术研究院音研所研究员、中国音乐史学会名誉会长、郑州大学音乐考古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子初先生为主导;以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东亚音乐考古学会副会长、郑州大学音乐学院常务副院长、音乐考古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陈艳教授为项目主持人的专家团队。
4、授课模式:
授课模式:将采用理论授课与实践课程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1)理论课程:采用专家课堂授课与集体讨论模式。
(2)实践课程:采用实地考察、调研、田野实践、古乐器实践教学等。
四、招生计划与范围:
1、招生计划:本项目计划招收学员40人。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五、报名条件与要求:
1、报名条件:
(1)学员组成:主要以音乐考古专业人员、高校教师、专职文博人员、硕博士研究生、以及从事古代音乐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中青年爱好者,具有一定音乐考古理论知识与实践基础的业务骨干和从业人员等为培养对象。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报名材料:
(1)研究机构、文博系统、高校教师等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报名表等材料;在校学生需由所在院校提供在校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表。
(2)报名者需提交个人简历一份,个人成果复印件1份(包括正式出版的文章或著作1-2项,或与音乐考古相关的实践成果与经历等材料)。
(3)提交《音乐考古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电子版(邮箱见后)。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2、确立人选后上报主管部门,并通过郑州大学音乐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一周时间的公示,无异议者,终确立人选名单,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七、培养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培训期间学费、教材费、食宿费、以及授课期间单次往返郑州的交通费(汽车、火车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均由项目组承担,其他因私产生的费用自理。
八、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止。
九、学员管理与结业:
1、学员管理:学员在学期间需全程参与本项目的课程与实践活动,遵纪守法,服从管理。遵守本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2、结业要求:
(1)考核:项目培训结业时,学员需提交一篇音乐考古研究论文;一篇田野考察笔记;参与一项古乐器实践项目等作为结业考核作业。
(2)择优:项目组专家对学员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筛选出优秀作品组织发表出版。
(3)结业:学员参与论文答辩和实践教学项目,考核合格者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授予结业证书。
十、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路75号,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收件人: 崔玲燕 电话: 邮政编码:450052 联系邮箱:yinyuekaogu@***
业务咨询:马老师
刘老师
报名咨询:乔老师
崔老师
附件: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音乐考古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郑州大学音乐考古研究院
2018年5月21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18-05-21 16: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