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务〔2016〕4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国际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务办主任,毕业班年级辅导员
三、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推荐名额,按照我院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将名额下达到毕业班各专业。
四、推免资格与条件
1、具有国际学院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参加推荐。
(1)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无任何行政处分记录;
(2)前三年所有必修课、限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前三年成绩总平均绩点排名在专业推免生名额1:1.2以内。
2、根据国家、省、学校文件规定可以直接获得推免资格的,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五、综合成绩排名考评细则
综合成绩排名实行评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90分,学科竞赛4分,论文4分,社会服务1分,出国交流学习1分。
1、学习成绩总分90分,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平均绩点×90/4
2、学科竞赛4分(可以累加,高不超过4分);学科竞赛具体加分办法对照表1。
表1 学科竞赛加分办法
学科竞赛具体评分项目 | 级别 | 分 值 |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国家部委以及国家级专业学术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 (需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原件)。 | 国家级 | 高等次奖 | 4 |
二等次奖 | 3 |
三等次奖 | 1 |
3、论文4分(可以累加,高不超过4分)。论文加分要求独著(署名郑州大学国际学院,且属于本专业学术范围内);论文具体加分办法对照表2。
表2 发表论文加分办法
期刊等级 | 分值 | 备注 |
人文类专业 | 理工类专业 |
A+类核心期刊 | SCI期刊 | 4 | 可累计加分 |
A类核心期刊 | EI期刊 | 3 |
类核心期刊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2 |
C类核心期刊 |
| 1 |
4、社会服务1分(不可累加)。综合表现优异获得国家级奖励称号的学生加1分。
5、出国交流学习1分(不可累加)。凡是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出国交流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在国外所获成绩全部为A的学生加1分。
六、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应提交个人申请及所获奖励、论文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并填写相关表格;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当签署自愿放弃的书面材料,推免名额按绩点排名依次递补。
2、推免名额内的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后,院推免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学生直接取消推免资格,面试合格的学生按照综合排名先后次序确定拟推免生公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公示期间,任何对拟推免生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团体,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答复。
4、公示结束后,将终推免生名单报教务处。
七、附则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特殊情况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际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院政〔2016〕14号)文件同时废止。
4、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国际学院。
国际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