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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7年07月31日15:28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编制工作。2018年的科技计划编制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个一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宏观统筹,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政府导向作用,有效聚集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和推动全省创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包括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惠民、软科学研究、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等。

省重大科技专项、省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中原学者、科技创新人才、优秀院士工作站、优秀创新型科技团队)、省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三、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

1.此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

领域

限额数

科技攻关

高新

5项

社会发展

不限项

国际合作

10项

软科学研究

重大项目

15项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科技合作

——

5项

产学研合作

——

不限项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包括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性计划获得者;

3.若申报的项目有合作单位,须填合作单位概况,且在“申请书”后附合作协议(合同)。

4.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项目须在项目申请书封面注明所属领域和方向。

5.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须附上与境外合作单位签署的书面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双语),合作协议应涵盖项目申报的内容,协议有效期应覆盖项目实施期。

6.软科学研究计划须附上学位证明、职称证明、获奖证明、项目主持及完成情况证明等证明材料。

7.科技合作需提供与合作方的合作协议,内容应包含有本次申报的项目涉及的相关合作,且有效期覆盖项目实施期。

8.各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地推荐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对限额申报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者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至教务科技处。预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的,应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http://app.hnkjt.gov.cn/)网上申报。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6日。如需退回修改申报系统中的申请材料,请联系教务科技处。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请各部门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科技处,同时发送部门汇总表电子版至OA。项目获得学校推荐后,需提交正式申报书一式两份。

1.受理时间:2017年8月27日,上午9点至11点。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北区主教楼243室

3.联 系 人:马锐锋  67698739


原标题:2018年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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