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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学院录取原则

  2018年12月14日11:06  中央财经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录取原则

001

财政税务学院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002

金融学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03

会计学院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004

商学院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005

经济学院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006

信息学院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007

法学院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00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10

保险学院

将非定向计划分配至导师,同一专业内按导师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同一导师有多个上线生源的按总分排序录取;定向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

011

政府管理学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20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22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26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029统计与数学学院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原标题:2018年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学院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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