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录取原则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2 | 金融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03 | 会计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4 | 商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5 | 经济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6 | 信息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7 | 法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
0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10 | 保险学院 | 将非定向计划分配至导师,同一专业内按导师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同一导师有多个上线生源的按总分排序录取;定向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0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2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统一录取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将计划分配至导师,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