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及流程,已被我校录取的201
8
级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写专业报到日来校报到。在此基础上,如学生经慎重考虑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可在
2018年9月11日17:00
前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应根据学科兴趣、个人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申请转专业,慎重选择转入专业,一旦申请批准后不得更改。
一、转专业时间及程序
有转专业意愿的新生,可登录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并附转专业理由,
于
2018年9月11日17:00
前将填写好的材料
交至现录取专业教务老师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新生转专业资格。
申请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
8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艺术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2)
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之间不允许互转。
(
3
)高考录取仅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不接收文科类考生转入。
(
4
)中外合作办学
(学分互认)
项目
仅接收
转
入申请 。
二、转专业审批流程
1.
转出学院(系)审批。
转出学院(系)完成转出意见审批
并
于201
8
年9月
12
日12:
00前将本学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
和 《
2018年新生转专业汇总登记表
》纸质材料
汇总
交至
两校区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 《
2018年新生转专业汇总登记表 》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zsuxhjw@*** 。
2.
转入学院(系)审批。
转入学院(系)根据本单位教学条件及相关要求完成学生转入意见审批,
并于
201
8
年9月
17
日
12:00
前将签署好意见的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
和 《
2018年新生转专业汇总登记表 》
纸质版材料
交至招生办公室 , 《
2018年新生转专业汇总登记表 》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zsuxhjw@*** 。 (
需要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的院系 ,
请通知好学生并
完成相关考核工作 ) 。
3.
学校审核与公示。
招生办公室将拟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后,拟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在学校信息公告栏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将于本学期转入新专业进行试读,待本学期学习结束后再正式转入新专业。
三、各
学
院(系)提交材料地点
广州校区:
行政楼211室招生办公室(
吴老师 )
东莞校区:
招生办公室(蔡
老师 )
联系电话:
020-87065995;
0769-82676855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处
201
8
年9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