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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2019年01月30日15:11  中山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8年3月12日,我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制定小组在我院举行讨论会,就草拟的综合细则进行讨论,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现将其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三天,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邮件的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邮箱:liuxy86@mail.***.cn





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紧扣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依据《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方案》。
一、以专业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当年的综合测评总分,由课程绩点和德育加分(换算成绩点)组成,课程绩点为该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绩点,由教务系统直接导入奖学金系统,构成综合测评总分的德育加分不得超过本人课程绩点的20%(如某同学的课程绩点为3.0,其德育加分多能加3.0*20%=0.6(绩点))。
二、综合测评加分前进名次不能超过排名总人数的10%。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依照学校划拨名额和比例按名次选定。
四、参加奖学金评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4、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5、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8、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五、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程序如下:
1、在学院指导下,各专业成立专业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班同学德育加分及公益时审核事宜,小组成员为5人,其中至少包括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中的1人,不参评奖学金的同学2-4人,同时,各班须从班级评定小组中推荐1名不参评奖学金的同学作为年级评定小组成员。班级评定小组和年级评定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院,由学院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2、班级评定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收集齐本班同学的加分和公益时申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审核,将审核后计算核实的德育加分和公益时向本班同学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并将不确定或有异议的项目提交给本班年级评定小组代表。逾期未向本班评定小组递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和公益时申报。
3、学院组织年级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年级辅导员;本年级各班选派的一学生代表(学生代表须为不参与评选奖学金者);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学生干部中不参与评选奖学金者各一名。年级评定小组对各班提出的不明确或有异议项目进行讨论,并给出全级统一的评分标准,各班评定小组根据该统一标准对本班同学的加分和公益时进行再次审核修改,经班内公示后将终结果上报学院。
4、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将班评定小组提交的结果公示三天。公示内,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班级、年级评定小组或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再受理复议申请。
六、可加分之活动时间范围是一学年,即从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止。如在该学年内的活动获奖,但在下一学年才接到获奖通知,允许该活动参与下一学年加分。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第二章测评细则
依据学校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制定以下测评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编号测评分值(1.0分对应绩点0.1
德才兼备理想信念思想政治A1积极参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培训班,如校“马研班”、青马班、院“青马学堂”等,表现良好。院级成员0.3
院级优秀成员0.6
校级成员0.5
校级优秀成员1.0
道德品行个人品德B1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等受到有关部门正式表彰1-0.1
(视具体情况
专业素养
文艺体育素养
技能学习C1四级考试成绩≥550分或六级成绩≥520分(四、六级成绩大学期间各只能加分一次)0.1
(仅限加一次)
C2国家承认的技能证书(如计算机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每项0.1
学习竞赛D1学习竞赛活动(:辩论赛演讲等)一等奖2.0
二等奖1.5
三等奖1.2
鼓励0.5
D2获奖省学习竞赛活动一等奖1.5
二等奖1.2
三等奖1.0
D3获校学习竞赛活动一等奖1.2
二等奖1.0
三等奖0.8
D4获校区级学习竞赛活动一等奖1.0
二等奖0.8
三等奖0.6
D5获院级学习竞赛活动一等奖0.6
二等奖0.4
三等奖0.2
学术活动E1国际级别科技竞赛作品(包括学术科技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以及调查报告等)一等奖4.0
二等奖3.0
三等奖2.0
鼓励1.0
E2获国家科技竞赛作品一等奖3.0
二等奖2.0
三等奖1.5
鼓励0.5
E3获省科技竞赛作品一等奖2.0
二等奖1 .5
三等奖1.0
E4获校科技竞赛作品一等奖1.5
二等奖1 .0
三等奖0.5
E5获院科技竞赛作品一等奖1.0
二等奖0.5
三等奖0.2
E6参加学院组织的(院网发布的信息)讲座并考勤每次0.05
学术作品F1发表学术论文:高水平SCI收录期刊(Thomson Reuters JCR-SCI一区期刊或中科院JCR-SCI二区期刊)4.0
发表学术论文:SCIEI收录期刊3.0
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1.0
F2发表专利(发明专利,需提供授权公开号)2.0
发表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授权公开号)0.5
文艺才能G1在国家发表文艺作品(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报道、文学、摄影、美术、绘画等文艺作品)或参加国家级文艺比赛歌唱比赛等演出)获奖一等奖2.0
二等奖1.5
三等奖1.2
G2在省发表文艺作品或参加省级文艺比赛获奖一等奖1.5
二等奖1.2
三等奖1.0
G3参加校级文艺比赛获奖或文艺作品校级奖项一等奖1.2
二等奖1.0
三等奖0.8
G4参加校区级文艺比赛获奖或文艺作品级奖项一等奖0.8
二等奖0.6
三等奖0.4
G5参加院级文艺比赛获奖或文艺作品获院级奖项一等奖0.6
二等奖0.4
三等奖0.2
体育才能H1打破体育项目记录(加分不累加)校级以上记录2.0
校级记录1.5
院级记录1.0
H2参加国家级体育项目获奖第一名3.0
第二名2.5
第三名2.0
第四名1.5
第五名1.0
第六名0.6
H3参加省级体育项目获奖第一名2 .0
第二名1.5
第三名1.0
第四名0.8
第五名0.6
第六名0.4
H4参加校级体育项目获奖第一名1.2
第二名1.0
第三名0.8
第四名0.6
第五名0.5
第六名0.4
H5参加校区级体育项目获奖第一名1.0
第二名0.8
第三名0.6
第四名0.4
第五名0.3
第六名0.2
H6参加院级体育项目获奖第一名0.6
第二名0.4
第三名0.2
第四名0.1
第五名0.1
第六名0.1
H7获得中山大学健康之星0.1
H880分≤体测成绩<850.1
85分≤体测成绩<900.2
90分≤体测成绩<950.3
以此类推……
 
领袖气质
 
追求卓越
 
 
荣誉获奖
I1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国家级3.0
省级2.0
校级0.7
I2百佳团支书0.5
I3优秀团干0.5
I4优秀团员校级0.3
院级0.1
I5校级优秀社团干部0.3
I6校级治安及卫生积极分子0.3
I7勤工助学先进个人0.1
担当意识优秀干部J1获得“先进集体”荣誉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国家级3.0
省级2.0
J2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的班、团支国家级2.0
省级1.0
J3优良学风标兵班班长、团支书1.0
J4优良学风标兵班班、团支0.5
J5优良学风班班长、团支书;校级红旗团支部班长、团支书0.5
J6优良学风班班、团支委;校级红旗团支部班、团支0.3
J7院级红旗团支部团支书、班长、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0.3
J8院级红旗团支部团支班委、团支委0.2
干部担当J9班长、团支书0.8
J10军训优秀副排长、军训之星、优秀通讯员0.2
J11宿舍长0.1
J12学生党支部书记1.0
J13党支部委员0.5
J14班委、团支委0.3
社团活动K1院团委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1.5
K2院团委常委,校、院学生会副主席,1.0
K3院团委、学生会部长0.5
K4院团委,校、院学生会副部长,经批准成立的学校社团主要负责人(部长及以上)0.3
K5校、院团委,校、院学生会干事,院社团、各类组织负责人(院羽毛球队、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礼仪队、辩论队队长),经批准成立的学校社团副部长级0.2
团队精神团队合作L1校级“文明标兵宿舍”所有成员0.2
L2校级“文明宿舍”所有成员0.1
家国情怀志愿服务服务社会M1省“三下乡”先进个人1.0
M2全国、省“三下乡”优秀服务队成员0.5
M3校级“三下乡”先进个人或先进团体中所有成员0.3
社会责任了解社会N1参与各类社会调研或社会实践,获得(国家奖励荣誉一等奖1.0
二等奖0.8
三等奖0.6
鼓励0.2
N2参与各类社会调研或社会实践,获得(省奖励荣誉一等奖0.8
二等奖0.6
三等奖0.3
N3参与各类社会调研或社会实践,获得校级奖励荣誉一等奖0.6
二等奖0.4
三等奖0.2
N4参与各类社会调研或社会实践,获得奖励荣誉一等奖0.4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N5参与各类社会调研或社会实践,获得(院级)奖励荣誉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服务社会O1以团体形式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或学校以上级的各种竞赛未获奖者,或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者,以及参加院运会未获奖者每次0.02分,累计不超过0.1
O2参加公益活动时达到或超过50小时0.1
 
为确保每一项指标内容更加清晰具体,使测评指标体系能够更加体现公平公正、更加切合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生具体情况,特此对细则内容进行说明补充
一、技能学习(指标编号C
1、若该学年同时参加四级和六级考试均达到加分要求或参加两次四级或六级考试均达到加分要求,可同时加分,但大学期间四六级各只加一次分。
学习竞赛(指标编号D):
1、加分上限5分;
2、大学生各种竞赛活动必须是经校、省以上有关单位批准举办的各种活动,如:辩论赛、演讲赛等;
3、如果活动为校内各种学生社团组织的,则该社团必须是经学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
4、同一活动获不同级别奖者,只计高分,不累加。
学术活动指标编号E
1、学术相关方面,即学术活动(指标编号E与学术作品指标编号F合计加分上限5分;
2、学术活动参赛同一科技作品获不同奖,只计高分,不累加;不同科研成3、集体作品获奖可按主要成员(以80%计分)和一般成员(以40%计分)划分,其中主要成员不超过30%。或第一作者以100%计分,第二作者以70%计分,第三作者以50%计分,第四作者以30%计分,第五及以后作者以10%计分,并列作者按照并列前后顺序依次递减加分,如第一作者并列为两人,则排名靠前的按照第一作者以100%加分,排名靠后的按照第二作者以70%加分,而原本为第二作者的加分按照第三作者比例加分,以此类推;
4、特等奖、优胜奖以参照主办方评奖级别予以相应加分;
5、学生参加讲座时,用手机自拍并打上时间水印,以讲座为背景,同时将学院网上的讲座通知截图留存,在下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将自拍照片及通知截图作为德育加分的证明材料,照片中的时间水印须与通知上的讲座开展时间一致。同时学院也将有签到表为证。
 注:部分手机自带相机不支持时间水印功能,可使用“水印相机”app等。
、学术作品(指标编号F
1、学术相关方面,学术活动(指标编号E与学术作品指标编号F合计加分上限5分;
2、综述只按论文的50%计分;
3、发表的论文计分方式为:第一作者以100%计分,第二作者以70%计分,第三作者以50%计分,第四作者以30%计分,第五及以后作者以10%计分,并列作者按照并列前后顺序依次递减加分,如第一作者并列为两人,则排名靠前的按照第一作者以100%加分,排名靠后的按照第二作者以70%加分,而原本为第二作者的加分按照第三作者比例加分,以此类推(专利也参照此计分方式);
4、在期刊的增刊或论丛上发表论文按该期刊相应级别的50%加分;
5、在校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多只计两篇;
6、参加学术科研类项目并已结题,核心参与者(不能超过参与总人数的30%)参照“学术科研”类参加等级三等奖的20%计分,一般参与者按参加等级三等奖的10%计分。
7参加学术会议,由年级评定小组讨论确定加分
文艺才能指标编号G
1、文艺体育方面,即文艺才能指标编号G与体育才能(指标编号H合计加分上限3分;
2、发表文艺作品加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有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刊号的报刊)上发表报道、文学、摄影(文章配图不纳入该范围)、美术、绘画等文艺作品,比照加分项之发表刊物级别,减半加分;
3、文艺比赛指由校、院等单位举办的艺术节、歌唱比赛等演出。获得单项奖励,如佳、受欢迎类奖励,以比赛级别的三等奖的50%计分,如果同时获得等级和单项奖励,则以高分值项计分,不累加;
4、文艺类加分多只计两项;
5、集体项目获奖等同个人项目获奖,但主力队员和一般队员应区别加分,一般队员是主力队员加分的50%,主力队员与一般队员领队者或组织者界定。
体育才能(指标编号H
1、文艺体育方面,文艺才能指标编号G与体育才能(指标编号H合计加分上限3分;
2、集体项目获奖等同个人项目获奖,但主力队员和一般队员应区别加分,一般队员是主力队员加分的50%。拔河、跳大绳等不便区分主力非主力队员的集体项目,所有成员加分为个人项目获奖分数的50%
优秀担当方面(指标编I及J
1、优秀担当方面(指标编号I及J合计加分上限3分;
2、凡被评为各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团干部、团员者,分数不累加,只计高分;
3、获先进集体,班干部(班委和团支委)申请加分时,以班级评定小组提名为准,若未获班级评定小组提名有本人分申请的不予认定。
、社团活动(指标编号K
1社团活动(指标编号K)加分上限3分;
2、连续担任同一职务满一学年,工作积极肯干,表现较好者,方可享受加分;连续担一职超过六个月满一年,年级评定小组讨论,酌情加分
3、兼任多项社会工作者,只计算加分高的两项,同一社团内的项工一项
4、院社团、各类组织包括党章学习小组、辩论队、篮球队等,其他任职情况加分须经年评定小组审核。
、了解社会(指标编号N
1、了解社会(指标编号N)加分上限1分;
2、大学生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是经院、校、市及以上有关单位批准举办;
3、同一活动获不同级别奖者,只计高分,不累加;
4、不包括校内社团及协会主办的活动,校外社团及协会等机构举办的活动须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
5、实习不加分。
、其他:
1、体育尖子如按学校有关规定将奖励分计入文化课成绩后,则不再计算体育才能类的加分,若不将奖励分计入文化课成绩,则可计算体育才能加分;若考试原始成绩有不及格者,只能参评三等奖学金;
2、各项活动中,学校明文发布的活动才可以算校级,社团协会活动算院级;各校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均视为院级活动;院团委.学生会内部组织活动得奖如干事策划大赛不予加分。
3、参加各项比赛.发表文章等,如属于市级的,加分按照“ (省级+校级)/2 ”的公式计算。
4、系列活动比赛.同一活动多次获奖者,例如棒垒球选拔赛、“挑战杯”等,或系列荣誉评选获不同荣誉者.同一荣誉的不同级别获得者,例如五四评优.各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等,只计高分,不累计加分;同一活动跨年度获得不同级别奖项者,由获得高级别奖项分值减去前一年度已加分值。
5、获奖、获助学生原则上应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对高额度、影响力大的奖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长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学生。获奖获助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经历认证由院系负责确认。此公益活动不重复计入服务社会(指标编号O1中的加分项目。同一项活动既可计算公益经历又可计算加分者,只可选其一。
6、有特别规定的加分情况参照相关文件处理。
 

第三章扣分规定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扣分处罚,扣分没有上限,终加分可为负数:
一、组织纪律
1、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要求参加的会议、讲座等活动,一次扣0.1分;
2、假期之后无故不按时返校者一次扣0.2分;
3、在正常教学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一次扣0.3分,正常教学期间是指周一至周五及有教学内容的周末;
4、发表不当言论或行为,有损学校及学院形象者一次扣1分;
二、宿舍管理
1、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者,经查实,每次扣0.1分;
2、在校.院系有关部门及学院学生会的卫生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宿舍的成员,每次扣0.1分;

第四章附则
参评奖学金评定必须有公益活动记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认定公益时0,具体年级评定小组认定。持续时间较长的公益项目若学生能提供在规定时间(从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内参加过该公益项目部活动的证明,认定为年有公益活动记但只能认定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公益活动,具体时数由年级评定小组认定。
通过加分前进名次不能超过所在专业总人数的10%(人数按四舍五入计)。如前进名次超过10%的,按10%计算。
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时,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按四舍五入)。如出现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学业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为保障学习成绩优秀者,鼓励学生认真学习,成绩排名前2%的学生(人数按四舍五入计,人数的2%不足1名则按1名计算),综合排名可受加分影响在前5%内浮动,保证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几类情况特殊学生奖学金评选:
1、转专业的学生。按学校要求评选。由其他学院转入海工院的同学,当年评选时必须包含原专业成绩。
2、境内、外交换生。按照学校当年规定评选。
经教务部门负责批准的缓考学生,且缓考科目不超过应考科目的30%者,可以用已参加的考试科目成绩参评奖学金,其缓考的成绩列入下学年度奖学金评选。缓考科目超过应考科目的30%者,可申请参与下次或者下一学年度奖学金的评选。
若加分细则中有未详尽的加分项目或者难以界定加分类别的项目尤其学习竞赛类与科研成果类学习竞赛类与社会活动类文体活动类与社会活动类之间出现交叉易混淆的情况须由学院年级评定小组审议决定

原标题:2018年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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