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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2018年07月31日16:33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2018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2017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
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8)7号)要求,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或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今年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各类别、各专业考生的预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是使用福建省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2.录取分数采用综合分排序,综合分的具体折算办法(公式) :文化*0. 4+专业*0. 6*2. 5。
  3. 预录取排序时,出现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考生的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2018年4月10日。

原标题:2018年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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