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考试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2018年博士考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细则。
1、考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3月9日8:30—11:30;15:00—17:30
2、考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地点
重庆大学A区理科楼航空航天学院210办公室
3、考生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所有考生须通过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②查验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③审核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及各类认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审核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审核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
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审核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认证书的编号全称“教留服认**[****]****号”即为报名时网上填报的硕士学位证书编号);
祖国大陆2018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此类考生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并在入学前补交),须审核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具同意报考并注明为非定向培养考生的证明原件。
⑤专家推荐书(至少二份,放入录取考生人事档案)、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除外)、体格检查表(县市级医院出具)。
⑥“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可不交)。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补充的审查材料如下:
①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与目录;
②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③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④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3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交纳了初试考试费的考生如果没有参加考试,所交费用不退。外地的考生可以预先将相关材料邮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材料3月9日前到),在参加初试前(3月23日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查验材料原件。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入学考试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
初试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
外语考试分为学校统一考试和学院组织考试两种方式。“公开招考”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统一考试(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国语考试。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组织考试,所有“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均需参加。
初试考试时间: 2018年3月23日-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考试地点:3月23日前详见航空航天学院教务办公室210通知。
(2)复试
所有通过初试的“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以及申请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如与疑问请致电023-65102523
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2018年3月6日
原标题:2018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生招生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