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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扎兰屯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面试办法(试行)

  2020年06月05日11:57  扎兰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   扎兰屯职业学院和中国民航大学是合作办学单位,执行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面试工作,根据《中国民航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面试资格

      考生应具有如下条件,方有资格参加面试:

    (一)有资格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二)空中乘务专业仅限女生报考。

    (三)考生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6-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体态匀称。女生164cm174cm。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无狐臭。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 “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四)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五)本人未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练习法轮功和其他邪教行为。

    (六)完成学校规定的网络报名流程。

    二、  面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前的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普通话、英语听说)、形象、仪态、气质等。

    (一)面试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合格标准

    语言表达

    声音悦耳、口齿清楚、表达流畅、语态自然、条理清晰等。

    面部表情

    五官端正、仪表清秀、肤色光洁、目光有神、牙齿洁白整齐等。

    身体仪态

    发育正常;头正、肩平、双臂自然垂;身体比例协调,身姿挺拔、体态端庄;站立立正状态双膝能并拢,不可出现明显的颤抖,步态轻、从容大方、双脚无内外八字。

    气质及其他

    精神充沛、目光有神、表情自然、反映敏捷、动作协调、性格稳重。

    (二)面试流程

      面试过程以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1.编组。根据考生现场报名确认顺序进行编组。后续面试环节按编组进行。

     2. 语言表达。要求考生读中英文短文、与面试官交流。

     3. 个人介绍。要求考生介绍面试号码、爱好特长。

     4. 面部表情。要求考生按指令做一系列面部表情和眼神展示。

     5. 身体仪态。要求考生按指令做一系列动作和姿态展示。

    (三)面试结果确定

      面试结果评委以“合格”或“不合格”的方式呈现。考生初试环节必须获1/2()以上的评委投“合格”票方有资格进入复试环节。复试结果由评委重新投票确定,原则上获3/4(含)以上评委投“合格”票的考生为合格;未进入复试环节和复试环节未达3/4评委投“合格”票的考生为不合格。

    三、评委选拔

    (一)学校建立乘务类专业招生面试评委库。担任乘务类专业招生面试评委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纪律。

     3.能够掌握行业发展方向,熟悉招生选拔要求,了解用人单位用工要求。

     4.有过乘务类专业教学经验、学生管理经验、民航空中乘务工作经历、航空企业乘务员管理或招聘经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组成。

     5.评委应接受面试内容和标准的培训,并经考核认定具备参加选拔资质。

     6.评委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乘务长工作经历。

    (二)评委小组构成。评委小组一般不得少于4人,原则上校外评委不得少于1/4,从中选一名评委担任小组组长。

    (三)评委抽取办法

    评委的抽取工作在纪检检察室工作人员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进行,抽取结果一式二份,分别由纪检检察室、招生办工作人员保存,任何人不得现场查看。评委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面试前由招生办保存抽签结果的工作人员单独通知被选评委和后备评委。通知内容包括参评的时间、行程安排、集中地点。评委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备选递补。

    校外评委由招生办相关工作人员与评委单位以公函形式委托其选派乘务类专业招生面试评委,沟通相关要求、时间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事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代我校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相关要求

    (一)评委小组组长对负责的一站面试工作负责,从评委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起开始起履职。

    (二)评委须准时参加面试工作,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

    (三)评委和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其他招生人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得接受有关考试情况及结果的查询。

    (四)评委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评委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五)评委和招生工作人员对于面试中出现违纪情形负有向招生办公室或纪检检察室报告的职责。

    (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评委和招生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五、本办法由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扎兰屯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招生面试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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