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考生同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8年第01号公告,2018年将在全国举行医师资格考试。现将我校研究生报名有关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国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24时。请考生安排好报名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尽早完成网上报名。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2月9日,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由学校研究生院根据所属考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完成。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学校统一组织的报名,只受理第一、第二、第三临床医学院所属范围内的省级、省直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考点名称为:浙江大学医学院,考点代码01,考生切勿报错考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原则上在规培医院报考。
2、报考类别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类别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毕业年月、学制、学习形式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相符;在岗情况除了以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的考生填研究生(在读),其余均应选在职或试用期。当年毕业研究生可不用输入毕业证书编号,师承或确有专长者可不用填写毕业证书编号。
3、规培生培训经历仅需勾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名称填规培单位,培训基地没有可选的可忽略;选择证书一栏仅对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证明的考生(非规培生如无培训经历可忽略此项)。
4、考生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软件提供的标准名称填写;必须填写试用单位全称;如报名软件中查询不到或未及时更新现用的医院名称,需要网上申请单位添加,同时通知考点上报审核;医院下面设有分院或其他院区的,必须统一填写主体医院的名称,如浙江医院分院统一填写为浙江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望江山院区统一填写为浙江省人民医院。凡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身份: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中的请填写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新华的请填写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试用期工作单位为省中山的请填写为“浙江省针灸推拿医院”。
5、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白底免冠正面的近期半身彩照,露耳露眉。联系方式上请考生填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三、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交学院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无误打印申请表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7年2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开具的合格证明需到报名前试用时间满一年,即从2018年1月往前推至少满一年(一步到位法,适合满足条件的15级研究生);如果到报名前试用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试用证明及2018年8月前试用期满一年报考承诺书(二步到位法,适合满足条件的一、二年级研究生))。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5)近期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1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注明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用信封包装封口)。
2、现场审核时间
各学院初审:1月22日-1月30日 ;学校审核:2月1日- 2月7日;考点审核:2月7日- 2月9日.
3、学院初审要求
考生所在试用期(实习)附属医院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二者相符后,由相关部门盖章,盖章后的复印件上交考点。具体如下:
(1)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初审后,复印件需由试用期(实习)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盖章确认。
(2)毕业当年参加考试的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长年制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的,凭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进行报名。正式毕业证书的验证及递交复印件的时间地点,考点会于笔试考试前通知办理。
(3)当年毕业的科学学位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还须提供临床一年的实习证明。要求:本科专业与报考类别一致的可以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替代实习证明;本科背景与报考类别不一致的,如预防医学、中医类(含中西医)报考临床类别的考生,研究生阶段补缺临床实习至少满半年;本科背景为基础医学、护理学等医学类非临床专业的考生,研究生阶段补缺实习原则上为1年。实习证明要体现临床通科轮转的实习情况,弥补本科阶段这方面的不足。由于临床实习已经跨出考生所学学科,“证明”中导师的安排需要得到医院的认可,所以“证明”中需要填写医院管理部门及医院意见并盖章。
四、学院材料汇总
各学院在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材料初审,并将每个考生的材料按照(照片—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试用期合格证明(或应届试用证明及承诺书)—助理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或学历学位证明))的次序汇集装订,所有考生的资料及考生名单均先按照报名类别(110-120-130-140-150-210-220-230-240-250)再按照考生身份或姓名顺序排列,考生汇总名单分别提交EXCEL电子表(附件13:“EXCEL电子汇总表”样张)和书面汇总表格,书面表格与考生材料一起上交。
五、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及时网上报名。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3、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通知附件提供2017年考试报名材料表格,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变动,以省卫计委或考点办新要求为准。
六、考试报名联系
浙大医学院考点办公室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中心大楼南五楼555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8208373 传真:0571-88208373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6633043。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