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素质教育和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的实施,突出选择性理念,以考生的选择为前提,协调处理阳光高考与学院个性化科学合理选拔人才的关系,建立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职提前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政策及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
(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组的设置及工作职责
1.宣传录检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编制、负责网上报名资格的确认、考生考前资格审查及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负责制作高职提前招生简章的工作;负责按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负责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报送工作;负责录取考生的录取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负责协调、落实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计划。
2.命题考务组
主要职责:与宣传录检组共同制定招生章程、实施方案,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和保密制度的制定;负责考生准考证制作、发放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前期组织和准备工作;负责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核定、综合素质测试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考试试卷命制、印刷、运送、保管、传递等工作和各环节的保密工作;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建立面试评委备选师资库、考评人员培训和综合素质测试场所安排工作;负责落实阅卷评分、考分查询和试卷保存工作;负责考生综合成绩的统计工作;负责解答考生相关考试的问题等工作。
***信息组
主要职责:负责高职提前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的设计、维护、安全、管理及综合素质测试场所的录像等工作。
4.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全程监督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的投诉;负责招生违纪的认定和查处。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同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全程监督。
5.后勤保卫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高职提前招生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做好考生现场确认、综合素质测试期间的秩序维护、校园车辆停放指挥、安全警示工作;协助做好试卷押运、保管、传递等安全工作;负责考生来校现场确认、综合素质测试期间的食宿、医务安排等工作。财务处做好财务支撑及报名费收取等工作。
三、招生规模与范围
(一)高职提前招生计划190名。
(二)高职提前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18年3月1日8:00-4月8日16:30期间,登陆我院招生网站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端口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清楚。
参加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一次性缴清报名费110元/人,报名费的缴纳请按学院招生网站的通知办理。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8年4月14日8:00-16:30
2.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474号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内。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院招生章程的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到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材料不全或尚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作无报考资格处理。报名材料和报名费恕不退还。
(三)综合素质测试
1.时间:2018年4月15日(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8:00之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2.地点: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3.测试形式:面试
4.测试组织:分专业命题、分专业建立面试评委师资库,测试前随机抽签产生面试评委,每组评委由5名评委专家组成,按照评分规则对考生进行测试。
5.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80分,素质特长测试高计分20分。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审核考生的素质特长、考核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综合素质测试审核和面试的方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五、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全面公平、公正实施招生工作。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三)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各专业的录取。学院分专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折合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含素质特长计分),总分为200分。)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率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当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数等于或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时,以实考人数的前90%(四舍五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其余全部确定为备录取名单),再从后续名单中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比率择优确定备录考生名单(包含序号),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考生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对本人的拟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选择我院的拟录取考生即为我院录取新生,由学院统一办理后续录取手续。
一轮录取结束后,学院按各专业录取缺额数1:1的比率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进行下一轮选择确认。只要学院某专业尚有缺额计划同时该专业还有备录考生,则该专业的录取循环持续进行,直至录取结束。
六、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日期 |
1 |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
2017年12月22日前 |
2 |
考生网上报名及初审 |
4月8日16:30前 |
3 |
缴报名费110元/人 |
4月8日16:30前 |
4 |
现场资格确认 |
4月14日(周六)8:00-16:30 |
5 |
综合素质测评 |
4月15日(周日)8:00-16:30 |
6 |
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
4月30日左右 |
7 |
将拟录取、备录取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7日 |
8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9日 |
9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0日 |
10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1日 |
11 |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2日 |
12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3日 |
13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5月14日 |
14 |
结束网上录取 |
5月16日 |
15 |
公示录取名单 |
5月17日-30日 |
16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
5月31日 |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为顺利完职提前招生工作,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高职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与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
(三)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参与、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考生在报名和考试等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并根据发现的不同阶段做出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以上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一)院校网址:http://www.***/
(二)联系电话:0575-88052795、88053348
(三)传 真:0575-88052795
(四)招生邮箱:zs@***
(五)招生在线:http://zs.***
(六)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亭山路474号 邮政编码:312016
(七)监督电话:0575-85745538
九、本实施方案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组织本次测试工作,根据《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和《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负责综合测试的命题组织工作;负责考评专家库的建设及考评组的组织工作;负责制订评分标准和测试流程;负责测试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素质特长计分审核考评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计分材料的审核和计分分值评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
1.命题工作组
主要职责:按分院招生专业组织命题小组;根据专业特性确定命题原则及综合素质测试方向;负责组织封闭命题及保密工作;
2.考评专家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根据测试专业及测试人数抽签决定成立考评组;
3.考务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测试工作区的组织工作;完成对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汇总登记;试卷、成绩登记单及相关材料封存。
4.志愿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测试工作中志愿工作者的组织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流程:
(1)4月15日上午8:00前,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候考区。
①考生超过8:30未到候考区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②考生进入“候考区”后直至测试完成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此次测试资格。
③考生家长到“休息室”等候,不得进入“测试区”。
(2)抽签: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后,考生凭身份证随机抽取测试考场号、序号。
(3)候考: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候考区指定位置就坐候考,考生学习《考生须知》。
(4)信息确认:考生进入候考区后,工作人员和考生核对测试考场、序号信息,考生签字确认。
(5)备考:上午8:55,进入备考室。
①候考区考生按测试序号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开始按序号进入准备区,到指定座位就坐备考。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备考区,测试结束后取回。
②考生将本人的测试序号牌挂在胸前。
③考生在备考区审题,有五分钟的备考时间。
(6)测试:上午9:00,开始测试。
①考生按测试序号由引导员从备考区带入测试区。测试室全程录像。
②考生在5-10分钟内完成测试。
③测试完毕后把测试牌交工作人员,并按指定路线离开测试区。
2、测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特长、考核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考生专业学习的相关能力。
序号 |
测试内容 |
分值 |
1 |
基本素质,包括言行举止仪表仪态、情绪稳定性、自信心等; |
20 |
2 |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等; |
20 |
3 |
专业潜质、对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学习能力、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掌握能力、专业发展相关基础能力等; |
40 |
4 |
素质特长 |
20 |
3、评分办法:
(1)测试评分由考评组专家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测试终得分。
(2)素质特长测评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获奖情况,考生在同一项目(关联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记取高级别获奖项的分值;考生在多个计分项目获得计分的,其累计分值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具体计分项目及分值见《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三、综合测试监督
测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纪检工作人员:魏老师、杨老师。监督电话:0575-85745538、0571-88821234。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领导小组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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