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浙师研通[2018]1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
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浙师研字〔2017〕44号)文件规定,2017级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工作,在本学期开学2周内进行。请各学院、研究机构根据文件规定,制定转专业方案,明确转入与转出的条件与要求,确定各学位点拟转入的计划指标,以及具体的工作流程,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执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 3月8日前各学院、研究机构把转专业方案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 3月9日研究生院发布各学位点转入计划指标信息;
3. 3月10日-12日研究生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
4. 3月13日-3月16日,各学院、研究机构根据研究生院反馈意见,开展转专业工作,在3月16日之前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与《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5. 3月20日研究生院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2018年3月5日
附件:
1.(浙师研字〔2017〕44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2.学院转入专业计划指标需求表.xlsx
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4.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xlsx
原标题: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