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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8年12月28日15:40  浙江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浙师研字〔2017〕21号)和《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浙师研字〔2018〕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本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个学术型博士学位点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满足《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附件1)的遴选条件;申请教育博士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满足《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的遴选条件。

    二、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5月3日-5月7日,各学院(研究机构)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申报工作。申请学术型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向博士点所在的学院分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向学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师教育学院)提出申请。

2.5月8日-11日,博士点所在的学位分委员会(或学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教学科研水平,并进行表决。全体委员2/3及以上人员出席方为有效,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每位申请人的申请表签署意见后与《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汇总表》(附件5)一起提交研究生院复核。

3.5月12日-30日,研究生院复核材料,并开展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3及以上专家同意方为通过。

4.研究生院汇总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将通过同行专家通讯评议的申请人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并表决。

5.研究生院将拟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发文。

 

附件:1.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pdf

      2.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pdf

      3.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3)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4.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3)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5.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5)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汇总表.xls

 

 

 

                                             2018年5月3日

 


原标题: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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