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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9年01月02日17:52  浙江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金华市2018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现将2018年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校研究生,必须具有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2018春季第一阶段已经认定过的,本次不接受申请)。

    二、网上报名

    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14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时间为每天7:00-24:00。

    三、报名方式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1)认定省份:浙江省。

    (2)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选“金华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选“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10.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

    1.确认时间:6月15日的8:30-11:30和14:00-16: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5日17:00关停,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行政中心北楼432室)。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籍证明一份;

    3.本科学历证书原件(指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证书,语文普通话需二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浙江省对外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实行验审的通知》(浙教评院﹝2014﹞6号)精神,普通话水平原则上遵守属地管理,除大学生在外地读书期间参加当地普通话测试取得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可以承认,一般应在原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测试。特意到外地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的合格证书应该严格把关,重新验审) ;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并盖公章);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7.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激光打印);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集中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体检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

检查费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用为80元/人次。

   请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六、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七、证书领取

    本校研究生的教师资格证书,请到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见网上公告。

八、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82489013   金华教育网:

 婺城区教育局:82487087(办证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2018年6月8日

 


原标题: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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