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7〕14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复试、初审,确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n/zsgs)备案信息为准。公示期5月18日-31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地点:行政北楼429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电子邮箱:yzb@***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xlsx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