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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中期考核通知

  2019年01月02日18:08  浙江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位16级教育硕士: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要求,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我院教育硕士顺利完成本次中期考核,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凡16级教硕已于2018年3月--6月开题过的学员,请于12月1--12月7日期间返校接受导师指导,完成论文初稿或论文详细大纲。

注意事项:

   (一)考核形式:学院以硕士点为单位,集中组织各专业的毕业论文中期考核。导师组当面听取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学生论文汇报后,要求认真记录导师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落实在毕业论文的后期写作中。

   (二)学生认真准备论文初稿或论文详细大纲,并根据参加本专业考核的导师组人数,打印相应的论文份数(每份论文均要求有导师的审核签字,每组导师一般为3人),提前交至人文研办金老师处,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论文考核。

   (三)论文中期考核通过,及时填写《培养手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的内容,并交给导师签署意见(培养手册请务必带到中期检查现场,及时记录专家组审核意见并给组长签字)。

   考核日程安排:

   (一)12月3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导师签字过的纸质论文初稿或详细大纲(3本,双面打印,普通装订)交至研办金老师处。(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金老师收,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82298662,可用顺丰快递、邮政快递寄送,也可以联系群内打印店制作完成后交来

     (二)12月8日(周六)上午8点开始,分组进行中期考核,形式与开题大致相同,详细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三)中期检查完成后不要离校,12月8日中午进行毕业生电子摄像(详见: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摄像及数据信息核对的通知),请在班委组织下参加,电子摄像结束后可自行离校。


人文研办   

2018年11月2日


原标题: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中期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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