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录取办法
为了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增加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原则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思想品德等考核的情况,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笔试、面试,及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组长:周跃良
副组长:吴向齐、钱旭升
成员:眭依凡、楼世洲、金生鈜、秦金亮、杨天平、张维忠、张立新
三、初试及复试时间
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综合考核时间为2018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闭卷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面试
面试包括科研成果考核和专业学术能力考核两部分。科研成果考核占30分,专业学术能力考核70分,总分100分,每人不少于30分钟。
科研成果考核,由面试考核小组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科研成果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科研基础和学术潜力。专业学术能力考核,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侧重考查申请人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由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考核,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由思政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五、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申请人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笔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六、公示录取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综合考核情况与导师录取意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学院投诉电话:0579-82282520;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投诉邮箱:
未尽事项,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月12日
2018年硕博连读笔试科目情况汇总表.xls
原标题: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博连读”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