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校的录取总分是多少、如何折算的?
答:
普高类生源录取总分(满分110分)=学考相关科目折算成绩(按照等第折算,满分50分)+综合素质成绩{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50分除以3所得之商)+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满分10分)}
中职类生源录取总分(满分110分)=文化课考试总分(满分50分,卷面满分200分除以4所得之商)+综合素质成绩{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50分,技能考试满分300分除以6所得之商)+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满分10分)}
二、贵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普高类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如果考生学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和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中的任何一门为零分,则取消录取资格。
中职类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如果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中的任何一门为零分,则取消录取资格。
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jdzsw.***)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三、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贵校如何甄选录取考生呢?
答:普高类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际,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可参考学考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等第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综合素质评价、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历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政治、化学、生物、地理,经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参考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根据录取规则,符合条件的考生终将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中职类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际,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参考本次自主选拔考试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语文,经单科排序后如果分数仍相同,参考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与数学考试成绩之和,如果结果仍然相同我院将优先录取具有较强职业素养及较高技能水平的优秀考生,具体评价标准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根据录取规则,符合条件的考生终将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四、贵校的录取与备录取人数如何确定?
答:
序号 |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 | 预录取人数 | 备录取人数 |
1 | 大于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时 | 按各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 | 按各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 |
2 | 大于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小于或等于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时 | 按各专业计划人数的100%确定 | 按各专业计划人数的50%确定 |
3 | 小于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时 | 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0%确定 | 零 |
注:(1)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指各专业第一志愿参加考试人数。
(2)终计算数量的小数位四舍五入。
五、什么时候能够知道贵校的录取与备录取分数线?
答:我校预录取及备录取分数线将在5月6日在招生网予以公布,终录取名单将在5月17日-30日在招生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示。
六、贵校在录取过程中限定性别录取比例吗?
答: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贵校对考生体检有什么要求?
答:我校实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