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研究生招生改革,确保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规范招生管理全过程,充分保障招生选拔的科学、公平与公开,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
2018
年接收免试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
组织管理
1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我院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学院经研究决定成立生工食品学院
2018
年推免生复试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东红
副组长:费兰兰
成员
(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晓燕
王俊
王剑平
冯凤琴
冯水娟
何勇
朱松明
罗自生
徐惠荣
联系人:冯水娟
联系电话:
0571-88982192
2 .
以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农业工程学科)为单位分别组成两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少于
5
位评审专家(其中具有本专业教授职称者不少于
3
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系)的教师担任。同一学科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均保证统一。
二、申请条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所接收的学生均须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
.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同学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原则上
CET6≥480
分),或
TOEFL
(总分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
6.0
及以上)或新
GRE230
分及以上。
三、复试
1.
复试对象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已在浙大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申请并经我院同意复试者。
2.
复试要求
各学科在复试中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即重点突出考核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面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以面试为主。
四、工作进程安排
1. 9
月
10
日之前,外校申请复试者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http://grs.***.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115150 )
详见生工食品学院招生网: (
http://www.caefs.***.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1468 )
2. 9
月
11-15
日,审核外校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各学科确定外校申请者复试名单。学院确定各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成员等,并通过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发布复试通知。
3 .
9
月
18-20
日,完成校内推免生的复试接收工作。
4 .
9
月
20
日左右,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上
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开通。
5 .
9
月
20
日
-21
日,完成校外推免生的复试接收工作(具体以我院网上招生通知为准)。
6.
9
月
28
日,推免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 ,
7. 10
月
25
日前,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
8. 10
月
30
日前,研究生招生处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9. 11
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处
网上公开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
1.
申请考生在复试时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2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 专家推荐书 ”。
2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 专家推荐书 ”。
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4.
推免生的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学院(系)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浙江大学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