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经研究讨论,将2018年工程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飞 副组长:彭列平
成 员:陈刚、周昆、何钦铭、林兰芬、孙守迁、任奎、胡昱东、吴志航
申诉联系人:胡昱东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3866
二、考生复试资格:
计算机学院2018年申请工程博士通过审核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详见附件计算机-工程博士复试名单.xlsx。
三、资格审查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的招生体检,凭通过体检和资格审查的证明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或硕博连读攻读工程博士申请表(内容完整),有效居民身份证,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 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校研究生出示注册章完整的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
4. 获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交报考学院。
四、复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复试主要形式为综合面试,请考生准备5分钟的口头报告,结合PPT等形式呈现英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工程技术综合能力。
复试时考生须递交复试小组的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简明扼要说明个人学习与研究或工程经历;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按要求封好、专家签名);
3、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成绩单可以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由档案存放单位盖章;也可以到毕业大学的档案馆复印并盖章。浙江大学档案馆在西溪校区艺术楼。提交给复试小组的成绩单原件,均不退还);
4、已获硕士学位考生要求递交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递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的研修计划,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不超过2000字);
7、能表明本人学业与科研水平、工程能力或工作实绩的有关证明、科研成果(含授权专利)、获奖情况、发表的论文的复印件等。
复试时间:6月8日下午13:30,地点:曹光彪主楼二楼会议室。
请所有考生6月8日下午13:00在曹光彪主楼208室报到,学院就有关事项向考生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务必准时。
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视同自动放弃。
五、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按照英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工程技术综合能力四个部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以复试考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根据浙大发研〔2010〕61号文件,每名导师每年招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由于导师招生名额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优秀考生,可调剂给本专业的其他导师。没有导师可以接收的博士生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并严格审查,拒绝邪教。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在开学后组织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的复查。对在政治和业务能力上不符合博士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其他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定向。所有非定向考生都要档案调入后再发录取通知书。
特此通知,有关考生请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进行复试程序,恕不电话一一通知。如有疑问请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
电话:0571-87952168,EMAIL:wuzh@***.cn
特别提醒:看到复试公告的考生,请尽快发邮件至wuzh@***.cn,主题:“XXX(考生姓名)已阅复试公告,按时参加复试”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
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