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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通知(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12月10日)

  2018年07月23日14:37  浙江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8年海洋学院将继续实行“申请-认定-考核-录取”制度作为选拔录取优秀博士研究生途径之一,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
(一)申请人须符合国家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英语: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需通过下列考试之一: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成绩有效期5年,计算到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托福≥80、雅思≥5.5(成绩有效期5年);外语未达到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且成绩符合学校要求。
5、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与本人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SCI学术论文一篇或本学科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由学科考核招生初审专家小组审定)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排名前三);科研未达到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阶段。
6、原则上已参与报考导师从事的相关研究项目。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时请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应填写所报考一级学科、相应二级学科以及具体指导导师(请参照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
2、递交材料:
(1)考生个人信息登记表( 详见附件);
(2)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4)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5)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其中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需要有通讯作者签字及联系方式;
(6)一份3000字以内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2封包括硕士期间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详见附件);
(9)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
3、材料提交方式(请寄顺丰快递)
(1)报考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药物学专业的考生请邮寄地址/直接递交: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海科楼308室,于老师收,0580-2092319;
(2)报考海洋工程,海洋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请邮寄地址/直接递交:浙江省舟山市浙大路1号浙江大学舟山校区行政楼104室,许老师收,0580-2092889;
备注: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规定时间内日递交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官网通知。
二、资格认定
学院应根据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考核招生初审专家小组”,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严格的资格审查。初审专家小组由院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并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等考生名单,人选名单由专家组组长签名上交学院教学管理部备案并以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疑的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
三、考核
    外语未达到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且成绩符合学校要求。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由50%笔试和50%面试成绩形成综合成绩。复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核小组。
笔试:考核时间为1.5小时,考生进行书面回答。
面试:面试者必须采用Power Point等形式进行科研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研究内容及其学术价值、申请人本人主攻内容和目标、申请人主要工作成果、今后博士阶段的工作计划等。每位申请者报告时间20-25分钟,提问答辩时间10-15分钟。考核组成员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从课题背景的了解、研究成果、科研潜力、科研技能以及语言运用与表达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由考核组成员各自评分,再对每位成员的评分进行平均得到。
①课题背景主要评价申请者对硕士阶段研究领域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对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对课题意义的认识;
②研究成果主要评价申请者已经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
③科研技能主要评价申请者对科研所需的分析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的掌握情况;
④科研潜力主要评价申请者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
⑤语言运用与表达主要评价申请者PPT制作质量、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英语掌握情况等。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将依据面试结果和招生名额,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上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四、争议处理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设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五、其它规定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3、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用于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等,申请者应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http://oc.***.cn/chinese/
    咨询电话:海洋科学、海洋药物学——0580-2092319,于老师,yuyanan229@***.cn
            海洋工程、海洋信息科学与工程——0580-2092590 /2092889 ,许老师,0917931@***.cn
 

原标题:2018年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通知(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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