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081703生物化工硕士培养方案 |
所属院系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学位类别 | 学术学位 | 学制 | 2.5 |
低总学分 | 24 | 公共学位课低学分 | 5 |
专业课低学分 | 18 | 专业学位课低学分 | 9 |
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化工人才。培养掌握生物化工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现代实验技能和计算机技术,熟悉学科方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的综合型人才。 (二) 基本要求 1. 品德素质: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2. 知识结构: 掌握坚实的生物化工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实验技能和计算机技术,熟悉本学科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科学研究能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3. 基本能力: 具有获取知识的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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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向: |
生物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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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学术、实践)报告: |
读书报告2学分。在学期间做读书报告或seminar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1次。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确认以前,需完成4次读书报告并上交文字材料。 同时需满足《化工系研究生学术论坛实施细则》中对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论坛次数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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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
按照《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实施细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完成开题报告,并提交开题报告表与开题报告纸质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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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和授予学位标准: |
1. 修完必修课程且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低课程学分要求。 2. 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 3.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按《化工学科关于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规定》及学校、学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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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 |
《化工系研究生学术论坛实施细则》、《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实施细则》、《化工学科关于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规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