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选拔质量,突出学科、研究团体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探索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模式,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公开招考招生试行“申请-考核”制。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修订)(点击查看)
一、2018年博士招生相关事宜
1. 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同意报考。
2. 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大学博士生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
(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通知http://grs.***.cn/redir.php?catalog_id=17234&object_id=117383)
3. 本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自2013年9月以后的证书有效。
二、提交材料清单
1. 考生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2.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自2013年9月以后的证书有效)
3. 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4. 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5.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如果没有论文全稿(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
6. 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或1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7. 一份3000字以内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8. 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9. 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点击下载);
10. 2封包括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点击下载)。
三、材料递交地址及时间
1.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科(农生环B111),邮编:310058。沈老师,0571-88982448。
2. 材料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2日-12月10日,以12月1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邮寄方式:EMS或顺丰。
特别提醒:
1.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