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课题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方案
我校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中
国音乐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课题制招生考试办法》为据,制订“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课题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方案”。
1、领导小组: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称“研招办”),负责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2、考试小组:由中国音乐学院课题制博士研究生各研究方向导师组成。
3、招生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基本规范:负责制订考试工作的各项原则及考试办法,组织考生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考原则,并对考试评委进行培训。
1、对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的培训:主要针对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培训,要求认真、仔细、严肃、严谨、保密,按时到岗,签订《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2、根据考生报考的课题,按不同研究方向由课题导师对考生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阅并进行评分。此分数占考生总成绩的25%,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按照课题高1:4的比例确定参加初试的考生名单。
评分原则:专家独立评分,百分制打分,要求打整数分,不打重复分。高分为95分,
及格分为85分,低分为75分。
3、考试的监督、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学院纪检部门监督招生考试制度建设的过程,监督招生过程中必要的环节(进入复试、录取名单的确定);研究生院组织培训考务人员,按照招生制度的要求组织考试工作,保障招生制度和纪律要求的实施。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或结果提出复议,须向招生办提交本人署名书面申请,提出申请复议的原因和理由,一般情况由招办进行招生程序的复核,重大问题召开招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并给与申请人答复;考生如对违反招生程序现象,或对招生评委有违反纪律的问题提出反映或举报,须向学校纪检部门提交实名书面材料,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由学校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四、进入初试的原则和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术成果审查,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进入初试。
2、作曲系跨专业提前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进入初试。
1、笔试评卷人的遴选和职责
(1) 笔试评卷人资格
·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评卷教师应为我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担任,同时可聘请本行业外单位具备同等资质的专家。
(2) 笔试评委组成
·主观题需由不少于2人(含2人)评卷教师进行独立评阅。
(3) 笔试评卷要求
·评卷人以实名制进行评卷,本人阅卷本人签名,实行责任到人。
·评卷前相关评卷人需对考题进行讨论,形成答案要点,并依据要点进行评卷。
·避免漏判、错判,实行评卷人负责制,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对评卷人进行追责。
(4) 笔试评卷纪律
· 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在评卷前宣读相关纪律,所有评卷人须签订《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评卷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评卷开始后,评卷人独立评卷,不与其他评卷人员就评卷内容进行沟通。
·评卷全过程录像。
(1) 面试评委资格
·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 评委应具备博导资格。
(2) 面试评委组成
·每场面试评委不少于3人(含3人)。
(3) 面试评分要求
· 评委以实名制进行评分,本人签名,实行责任到人。
· 评委在每一试中必须全程打分,如出现漏打、超出打分区间等情况,则取消该评委此试所有打分成绩。
(4) 面试评分纪律
·由该组组长在评分前宣读相关纪律,所有评委签订《主科评委承诺书》。
·评分时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评分开始后,评委独立评分,不与其他评委就评分内容进行沟通。
·评分全过程录像。
(5) 复试面试要求
每位考生答辩时长不超过60 分钟,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关于课题的文献综述、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及研究条件等方面(可自带乐器,钢琴除外)。
(1) 初试各科均采用百分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主课为130 分,其中少数民族
语言附加题为30分);
(2) 复试面试采用百分制。
(一)初试阶段:
1、按照不同研究方向,由“课题制”导师构成评委组对主科进行评分。
2、主科笔试,应根据试卷答案要点和评分原则进行评分。主科试卷评分的高分为95
分,及格分为80分,不打重复分。
评委人数为3至4人(含),按照平均分计算;评委人数为5至8人(含5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按照平均分计算。
3、表演艺术理论研究各方向主科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算,评分的高分为95分,及格
分为80分,低分为75分。要求打整数分,不打重复分。分数计算办法同上。
(二)复试阶段:
1、复试面试组按照当年招生名额分配共有三组,即音乐理论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组、表演艺术研究组。
2、各研究方向复试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导师的分数占60%(如果一位导师名下有两名及以上考生进入复试,该导师只能选择其中一名考生使用导师权重分数计算方式,
其余考生分数则与其他评委分数按平均分计算);其他评委的平均分占40%(除导师外,面试评委人数达到或超过5人,要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3、面试中评委独立评分,高分为95分,及格分为80分,低分为75分。要求打整数分,不打重复分。
注:所有考试成绩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核算。
http://******.cn/subsite/yjsy/
外国语分数线为考生当年平均分数的80%,该分数为资格线。每个课题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招生课题1:2的比例确定。
考生总成绩=学术成果考察(25%)+主科(25%)+面试(50%)
根据教育部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在规定的培养学制内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名下博士研究生人数在2名及以上者,将在下一年度中限招。每位导师每年限招1名课题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中的其他问题由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http://******.cn/subsite/yjsy/
研究生招办电话:010-64887101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6488717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
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课题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额预分表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 音乐学 |
|
01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3 |
02 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 |
|
03 中国音乐史 |
|
05 音乐声学 |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09 作曲 |
2 |
11 音乐作品分析 |
|
● 表演艺术研究 |
|
14 声乐表演艺术研究 |
2 |
15 器乐表演艺术研究 |
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招收课题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额预分表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 音乐学 |
1 |
02 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 |
附件2:
命题和试卷抽取、保密原则
1、命题人员以我校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该专业教师为主,同时聘请本行业外单位具备同等资质的专家,以上人员在命题时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书。
2、初试和加试阶段的命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从题库抽题;另一种是由多位专家独立出题。每科试卷包括结构完全相同的多套试卷(不少于2套)以及相应答案或评分参考。出题完成后,由出题人和研招办工作人员共同签字密封,由试卷保管人员按保密要求存入试卷保险柜。
3、在试卷抽取工作之前,由相关专家对所有试题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由研招办及审核专家共同签字密封,由试卷保管人员按保密要求存入试卷保险柜。
4、试卷抽取工作应在研招办相关工作人员2-3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未被抽取的试卷放回保险柜。试题抽出后,当场开印,并封存试卷与原题。
5、我校自命题过程符合国家保密条例,命题人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命题人与收题人员保持单独联系,命题人提交电子版试题时必须删除本人备份,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
试卷密封、交接、存放原则
1、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对所有涉密工作人员(含专业课命题、评卷教师、监考人员、专兼职研招工作人员等)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政策、法规、业务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签订“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涉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责任书”。
2、试卷按考试院相关规定存放于试卷保密室。加强试卷整理场所等重点工作场所的安保工作,在保密室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方位视频监控,保密室监控录像实行6小时回放制度。我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试卷保密工作。
3、试卷在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印制完毕后,现场装袋密封,并由纪检工作人员和研招办工作人员在封条上签字,存放于保险柜中,保险柜钥匙分别由研招办2名工作人员保存,需2
人同时在场方能开启保险柜。试卷在当科考前30分钟,由研招办2名工作人员开启保险柜,取卷,共同前往考务办公室。
4、同考场2名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本考场试卷,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办理领卷交接手续,2人以上同行,沿“封闭式”通道同行直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试工作人员视野监督或者视频监控的范围内。
5、发放试卷前,监考员需向全体考生验示试卷袋是否为当科考试科目,密封是否完好,无疑后启封。
6、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求考生将考试材料排列好,从上到下依次为答题卡、试卷(均按页码顺序排列)、草稿纸。监考员检查核对试卷答题卡页数、张数是否完整后,考生方可离场。
7、监考员将考生试卷、答题卡以及考场记录表按考场整理好,试卷与答题卡分别码放装袋,
2名监考人员携带所有材料同时到考务办公室,经专人验收无误,监考员、验收人员共同密封答题卡袋,并在答题卡袋上签字,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封装在原试卷袋和原答题卡袋中。
8、每袋内作答后应该有三类试卷:①实际作答试卷②缺考试卷③富余空白试卷。三类试卷合计总份数应和试卷袋标注份数一致。
9、草稿纸在每科考试结束后收回,待考试全部结束3个月以后统一销毁。
10、单科考试结束后,由研招办2名工作人员共同携带密封好的试卷袋和答题卡袋封存于保险柜中。
11、阅卷当天由研招办2 名工作人员将试卷袋和答题卡袋从保险柜中取出,共同前往至阅
卷现场,在2 名单科阅卷老师共同在场时,将试卷袋与答题卡袋交于阅卷负责人,并现场
开封,清点份数,做好记录工作。
12、阅卷结束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与阅卷负责人共同清点试卷份数,办理交接手续。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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