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高考成绩排名在学生所在生源地(省、直辖市)的前2%以内,且无违纪处分记录和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课程属性为“必修”和“其他”必修)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可优先选择专业。各相关学院对该类学生人数单列分流计划。
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专业选择结果予以公示。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请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211室,86185517,电子邮箱:cpujwk@***
纪检监察室: 江宁校区行政楼510室,86185570,电子邮箱: jijian@***.cn
附件: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优先选择专业学生名单及专业选择结果公示.xlsx
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