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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通知

  2017年11月28日15:26  中国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相关单位,各位博士生导师:

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为我校培养后备师资力量,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申报2018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一、申报流程

请拟招收2018年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在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所在二级学院要按要求严格进行审查,经学校审批后,统一发布2018年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

二、合作导师要求

(一)合作导师应为在职博士生导师

(二)目前主持有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

(一)师资博士后:指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后备师资的培养需要,招收培养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其人事及工资关系纳入我校管理。师资博士后视同我校正式职工,列入我校流动编制。

(二)项目博士后:指合作导师根据其项目研究需要,由合作导师出资、博士后本人自筹经费或博士后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等)出资等形式招收的博士后。

(三)原则上符合国家博士后入站条件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作为国家博士后进行培养。不符合国家博士后入站条件要求的人员可以作为校内博士后进行师资博士后或项目博士后的培养,享受学校为博士后提供的全部待遇,但不享受国家为博士后提供的相关政策,不能参加国家博士后各类基金及项目申报,无国家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其博士后培养经历只在校内承认。

四、博士后申请条件及出站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博士后申请者应近3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师资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下列条件: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

(3)我校所有新近招聘的博士师资(包括经2016年、2017年自主招聘的博士师资)及入站1年之内的师资博士后经合作导师及学院同意后,可申请纳入新的师资博士后培养体系进行培养,且进站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各学院及合作导师可根据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入站条件。

(5)校部地区师资博士后由学校组织集中面试审核,各临床学院师资博士后由各临床学院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审核后报学校备案。

3.项目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合作导师相关要求。

(二)在站时间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满2年未出站需申请延期,延期根据博士后研究项目的需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延期,超过3年未出站者,按退站处理。

(三)出站要求

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影响因子≥5.0(或Ⅰ区)论著1篇或影响因子≥3.0(或Ⅱ区)论著2篇。

2.项目博士后由合作导师制定考核标准。

3.我校已入职的合同制博士师资若申请入站,则均需按师资博士后要求进行管理,如达不到出站条件按退站处理,并予以解聘

五、博士后福利待遇

(一)师资博士后

师资博士后工资标准为税前每人每年18万元,资助期为2年。同时,提供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其中第一年发放5万经费,中期考核合格者发放剩余5万经费。师资博士后人员按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校部地区师资博士后由学校承担经费,各临床学院师资博士后由各学院承担经费。

延期期间,学校不再为师资博士后提供工资及科研经费待遇,此部分经费由博士后本人与合作导师协商解决。已招聘入职的博士师资人员延期期间工资待遇恢复至讲师标准。

(二)项目博士后

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待遇由合作导师与博士后协商确定或按协议执行。

六、报送要求

1.申报网址:http://202.118.40.33/rsc/bshshow.asp

2.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15日16:00以前截止网上申报

3.各院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进行资格审核。

4.各院于2017年12月20日下班前将审核后的招收计划申请表报送至人事处1505,招收计划经学校审批后,统一发布中国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后招收简章,进行2018年度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的招收。

七、其他

如有任何疑问及已上传信息后有个别信息需要修改请直接联系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吴雨诺 赵昕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附件:

***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

 

 

人事处     

2017年11月27日  



原标题:2018年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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