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于6月17日进行了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选拨测试。依据考生测试成绩,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有373名考生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理工合格分数线:60分
文史合格分数线:60分
二、名单公示
现将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考生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n/zzbm/)的“名单公示”栏目查询结果。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6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86981305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三、志愿与录取
1.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根据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本科提前批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栏填报我校。
2.录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绩省内排名必须位于2018年理科生前30000名或文科生前6000名。
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满分75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 代表高考成绩(含省认定的加分),Y 代表校考成绩(满分值为750分),Z 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750分)。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为10A者,Z值以750分计;为9A1B者,Z值以700分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