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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天文台关于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13日11:13  中国科学院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安排及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和人数

2018年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设推选人数)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生人数的2%)两类。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留学单位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留学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并应结合中科院、国科大及推荐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五)派出途径

可通过国家天文台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渠道赴国外学习。

(六)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期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申请时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35岁(198232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6个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拟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的申请人,如被录取,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时,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级班水平,或符合上述外语水平条件(1)至(4)之一。

2)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符合上述外语水平条件(1)至(4)之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或符合上述外语水平条件(1)至(5)之一。

3)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申请人需或符合上述外语水平条件(1)至(5)之一。

7.申请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国家天文台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8.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还需满足协议要求的其他条件。

9.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10.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五年以内,或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办法及流程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台内推选,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者均需通过国家天文台统一申请,国科大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选派具体说明及材料列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01837-20日期间,国科大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网上公示。

(四)初选人网上报名并提交终的材料,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终的评审及录取工作,并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另行组织面试。录终录取结果将于20185-6月公布。具体时间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确定。

四、其他

有关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n/chuguo)。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305日(星期一)

2018212日(春节前)前请提交已有材料初审

联系 人:艾华(国家天文台主楼A307

联系电话:010-64877291

电子邮件:ah@bao.***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提交材料列表

2、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提交材料说明

3.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4.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5.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汇总表

 

国家天文台教育处

2018131


原标题:2018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天文台关于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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