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级别与费用标准
级别 |
学时 |
费用 |
培训费 |
鉴定费 |
补贴标准 |
四级 |
22.5 |
2300 |
300 |
1600 |
三级 |
37.5 |
2820 |
380 |
2200 |
二级 |
48.75 |
3200 |
600 |
2500 |
课程特点:1、集中授课;2、理论与实操结合;3、学时标准:1学时=40分钟。
报考时间:四/三级:考试日期前30个工作日截止报考;
二级:每年3月及9月报考;
具体时间以省职业技能鉴定所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四/三级:每月两次,每月第一周及第三周的周六;
二级:每年6月或12月;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培训费优惠:1、团报优惠:3-5人享受学费9.6折;6-9人享受学费9.3折;10人以上享受学费9折。2、学生价8.5折(限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的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3、老学员8.5折。4、企事业单位内训可定制课程,培训费用另议。
证书颁发: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积分入户:根据穗来穗规字〔2018〕2号文,职业资格(技师及以上)可加30分,职业资格(高级)可加20分,职业资格(中级)可加10分。
课程内容介绍
级别 |
课程内容 |
学时 |
四级 |
茶文化发展史 |
7.5 |
六大茶类的基础知识 |
玻璃杯冲泡法 |
7.5 |
盖碗冲泡法 |
花茶冲泡法 |
壶泡法 |
柠檬红茶 |
泡沫红茶 |
理论总复习 |
7.5 |
操作总复习 |
三级 |
茶文化发展史 |
7.5 |
六大茶类的基础知识 |
绿茶、黄茶、白茶知识与茶器认识 |
7.5 |
玻璃杯冲泡法 |
红茶基本知识及红茶冲泡实操 |
7.5 |
盖碗冲泡实操及调饮红茶 |
青茶、黑茶知识及科学饮茶 |
7.5 |
壶泡法 |
理论总复习 |
7.5 |
操作总复习 |
二级 |
茶艺师学习指导、中国茶道概述 |
11.25 |
唐宋茶书概况 |
茶艺馆美学原理 |
7.5 |
茶馆品牌建设与管理 |
茶馆设计与布置 |
7.5 |
茶席设计 |
主题茶会设计与组织 |
7.5 |
中国古代茶道及对外传播 |
茶艺评价与指导 |
7.5 |
论文指导 |
茶叶评审 |
理论总复习 |
7.5 |
操作总复习 |
报考条件:
一、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年学生)。
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的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4.取得本职业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四)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及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及以上。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咨询与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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