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报名参加我校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已经结束,请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及交费:
1、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14:30—17:30携带二代身份证、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费;
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3日8:30—17:30携带二代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等资料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交费;
3、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以上手续,相关证件需提供彩色扫描复印件;
4、长安大学教职工报考博士,需在学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5、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及交费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6、现场确认地点: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三楼);
7、初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10—11日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公告及通知,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长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