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申请免试和加分考生须知
一、申请免试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6号)有关要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二、为选拔技能优异的考生,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地级市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报考与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项对应专业时,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考生如有多个奖项,只能申请一个加分项。报考单独招生中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加试与获奖证书赛项对应的技能测试,测试时间20-30分钟。技能测试的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结果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其申请的加分予以承认;测试结果为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者,其申请的加分不予承认。技能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同时进行。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4月17日前将免试申请表或加分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学院接受快递晚时间为4月17日)。
邮寄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535-6386611 邮编:264006
附件一:
考生免试申请表.docx
附件二:
考生加分申请表.docx
原标题:2018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申请免试和加分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