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办理落户须知(呈贡区)
亲爱的同学们:
目前,云南省放宽新生录取进入学校落户政策,学生入学后户口可以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毕业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将户口迁回原籍地(含乡村)、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就业单位或学校社区集体户。落户呈贡区不但能享受到由呈贡区政府出资为辖区常住人口购买家庭财产盗抢保险(云南省是首家),而且在办理报考驾照、护照、身份证、车辆落户、购房落户等业务方面更加快捷。因此欢迎广大学生落户就读学校!
★落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报到时找辅导员填写,准备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
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正反两面)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校学籍证明
4.户口迁移证(云南户籍学生不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省外户籍学生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出具)
注:材料准备齐全后交学院辅导员,由学校统一报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
咨询电话:0871-67469779
报警电话:0871-67466110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