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生源数量和质量,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二志愿录取原则为:
1、实行分项录取,二志愿二级运动员只招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
2、优先录取一志愿尚未录满的专项,体育专项分不低于40分(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招生计划公告中有规定的除外),文化分不低于180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分项录取,录满分项计划为止。
3、若分项缺额二志愿仍未录满,根据生源质量和学校运动队伍建设需要,将未录满的所有剩余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项目,分项录取的专业分和综合分均不得低于一志愿录取的低分。
4、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我校规定的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综合分=体育专项分×70%+文化分/6×30%。
附件:
1、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招生计划公告
2、宜春学院 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二志愿预录取名单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
宜春学院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分项招生计划公告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考生报名情况及我校运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我校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各专项拟定招生计划数分配如下,现予以公告。
项目 |
拟定分项招生计划数 |
田径 |
8名(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足球 |
2名 |
羽毛球、网球、乒乓球 |
5名 |
体操 |
4名(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跆拳道 |
3名(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射击 |
5名(专项成绩不低于85分) |
赛艇、皮划艇 |
14名(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拳击 |
2名(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
排球 |
8名 |
篮球 |
11名 |
调剂计划 |
8名 |
合计:70名 |
备注:
-
因专项成绩不达标导致分项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则用于调剂;
-
调剂计划根据专项考试情况及运动队建设需要分配至相关运动专项;
-
二志愿录取专项分不低于各专项一志愿录取低分。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3月28日
附件2: